避開新股詢價中的五大誤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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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7日 09:15 上海證券報 | |||||||||
    在新股詢價制度下,擬上市公司要想順利完成發行,必須在投資者關系管理上掌握更多的技巧,同時避免失誤。我們認為,為了獲得理想價格,擬上市公司應當避開詢價過程中的五大誤區。     誤區之一:一味追求高價發行。將理想價格與高價之間劃上等號是有失偏頗的,我們認為,理想價格至少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能夠反映公司內在價值;能夠幫
    誤區之二:對于詢價對象不加選擇。每一家上市公司都有其特殊性,同樣,每一家投資機構也都具有自己的投資偏好和風格,兩者必須契合,發行人能更加順利地完成詢價。如果對于詢價對象不加選擇,有可能嚴重影響股票發行結果。     誤區之三:試圖掩蓋或者隱瞞對公司不利的信息。在詢價過程中,擬上市公司當然希望能夠給詢價對象留下最好的印象,這種沖動有時容易導致公司刻意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信息。但這種辦法往往會起到反作用。理性的機構投資者并不會只從單一渠道獲得信息,一旦被發現公司有不誠實的嫌疑,發行人會被市場無情拋棄。對待不利信息的正確做法應該是,首先判斷該信息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如果屬實則應當坦率承認并解釋原因,如果不屬實或存在夸大成分,則應及時加以澄清。     誤區之四:過度推介或者作出不切實際的承諾。詢價需要推介,但過度推介不僅會浪費公司的財力和精力,更有可能使推介效果適得其反。過度推介的表現包括:無意義地加大廣告或者宣傳投入;無節制地美化公司形象;作出不切實際的承諾;采用一些灰色手段進行公關等等。在推介之前,公司應當對各種推介渠道和手段的效果作出適當評估,以便采用經濟而有效的方式。     誤區之五:對外口徑不統一造成信息混亂。在詢價過程中,公司各高管人員、保薦機構、其他中介機構都將成為對外信息發布的一部分,如果事先不進行統一協調和安排,很可能出現語出多頭、信息混亂的情況,對投資者造成困擾,并最終影響詢價結果。因此,公司在進入詢價程序前,必須在人員、制度、程序和口徑等各個方面進行統一協調,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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