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雕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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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7日 01:2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福建閩越花雕(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04年12月16日在福州召開。會議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5名,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經過討論,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于提名紀金華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二、《關于提名葉能湘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三、《關于提名吳曉康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四、《關于提名高肇德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五、《關于提名陳峰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六、《關于提名黃暉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七、《關于提名薛衛群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八、《關于提名夏建林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李樹俠先生因故未參加本次會議,獨立董事潘超然先生同意本次董事會通過的上述議案。 附:董事候選人簡歷、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一 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個人簡歷: 紀金華先生,1963年12月出生,漢族 1985-1990福建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19901996福建鄉鎮企業進出口公司 1997年至今福建省神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2002.5任福建閩越花雕股份公司第六屆董事 2004.1任福建閩越花雕股份公司董事長 葉能湘先生,1946年11月出生,漢族 1、1986年至1990年深圳安達塑膠有限公司總經理; 2、1991年至1994年福清味丹食品公司副總經理; 3、1995年至1996年福建龍安塑膠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4、1997年至1999年福建麒麟啤酒工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5、2000年至2001年福建綠得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財務 6、2001年至今僑益(福建)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 7、2000年至今福建省神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財務副總監、財經委員會副主任; 8、2002年5月任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 吳曉康先生,漢族,56歲,中共黨員,學歷大專,高級經濟師。 1968年入伍,歷任連指導員、營教導員、團政委員; 1990年轉業至福建省科委高科技開發中心; 1992年-1995年,任江西南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 1996年-1998年,任江西草珊瑚有限公司總經理; 1998年-2000年,任深圳清華大學研究院互聯網應用開發中心項目總經理; 2003年任綠得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峰先生,1973年12月出生,大學學歷,會計師,曾任福州市物資貿易中心財務主管,福建省綠得罐頭飲料廠財務部經理,福建依神實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現任神龍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03年起任福建省昌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高肇德先生,1962年9月出生,大學,高級工程師 1982.081992.12紡織部紡織科學研究院工程師 1992至今任中國紡織物資(集團)總公司投資開發菩干部\副主任,企業管理部副主任 黃暉先生,1965年2月出生,大專 1985年8月分配到福建永安化工廠工作,先后擔任車間技術員,標準化技術員,企管辦副主任,主任職務,后又擔任康永安化工廠勞動服務公司總經理 2003年6月擔任上海神龍企業集團投資部副總經理. 附件二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麻城市神龍紡織實業有限公司現就提名薛衛群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詳細履歷表見附件),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本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麻城市神龍紡織實業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4日 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薛衛群先生,1951年出生,本科學歷,律師 1980年1985年任順昌埔上鄉農業技術員、科協副主席; 1985年7月-92年任順昌縣委員授法學、哲學教員,基礎考古室 1993年-98年任順昌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法制科科長,縣行政處長辦公室主任、縣體改委主任、縣國資辦主任 1998年2001年10月順昌縣工商局副局長、主任科員 2001年至今福建齊賢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薛衛群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二、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三、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1%或1%以上; 四、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五、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七、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情形; 八、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沒有為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九、本人沒有從該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本人符合該公司《公司章程》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示,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薛衛群 2004年12月15日 附件三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麻城市神龍紡織實業有限公司現就提名夏建林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與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詳細履歷表見附件),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書),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 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 二、符合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三、具備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的股東,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東;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上述三項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為本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四、包括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提名人:麻城市神龍紡織實業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4日 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夏建林先生,1963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會計師 1978年5月至1981年3月在崇仁供銷社任營業員、助會、會計 1981年4月至1984年12月在光澤縣供銷社任主辦會計 1985年元月至1986年12月在光澤縣止馬供銷社任副主任 1987年元月至1990年10月在光澤縣李坊供銷社任主任 1990年10月至1993年3月在光澤縣土產日雜公司任副經理 1993年4月至1993年10月在光澤縣供銷綜合服務公司任經理 1993年10月至1999年12月在光澤縣審計師事務所任所長 1999年12月至2000年10月在廣業會計師事務所任項目經理 2000年11月至今在福建閩才會計師事務所任部門經理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夏建林先生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本人與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之間在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為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二、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均不在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三、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1%或1%以上; 四、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五、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 六、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七、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在最近一年內不具有前五項所列情形; 八、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沒有為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管理咨詢、技術咨詢等服務; 九、本人沒有從該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本人符合該公司《公司章程》的任職條件。 另外,包括福建閩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中國證監會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的要示,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聲明人:夏建林 2004年12月15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