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電力200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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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7日 01:2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國電電力(資訊 行情 論壇)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并于2004年12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會議室現場召開,會議由周大兵董事長主持,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680,551,60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4.05%,出席本次會議的均為法人股股東,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經大會審議,以現場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于調整投資遼寧莊河電廠一期工程投資比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1,680,551,60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持股的100%;其中,國有法人股為1,680,551,60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持股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持股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持股的0%。 二、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1,680,551,60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持股的100%;其中,國有法人股為1,680,551,60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持股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持股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持股的0%。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浩天律師事務所王曉明律師見證。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規(guī)范意見》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無股東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有關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的詳細內容可查閱刊登在2004年11月16日《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上的四屆二十二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特此公告。 國電電力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