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國資委主任凌寶亨表示,上海大型國企的審計工作明年起將由國資委統一組織,并采用招標方式公開選擇審計師事務所。(見早報12月13日A1版)
近一兩年來,我國國有資產布局戰略性調整與國企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各級政府在國企改制和投資布局調整方面已經取得很大成績,國資布局“有進有退”,在一些領域“做大做強”成為一個重要的特征。與此同時,在國企管理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企業財務
信息失真是其中較為嚴重的問題之一。上海國資委在“陽光下”選擇審計師事務所的方法,表明了上海國資委推進以市場化為導向的國企改革,以及加強國企財務監管的信心和決心。
首先,公開招標競聘可以杜絕“暗箱操作”。以往,因國企自己選擇審計師事務所,對于事務所而言,這些國企是服務對象、是客戶,國企和事務所地位并不平等,國企處于強勢地位,而事務所處于弱勢地位。因此,在審計過程中往往出現事務所即使發現問題也不便揭露,“一手拿錢一手捂傷疤”的情況。審計報告也難免有人情成分在里面,造成企業的會計信息失真,如以虛報收入、少計成本等方式虛增利潤,報喜不報憂。由于企業財務信息失真,一些國企表面上看業績炫目,銷售收入、主營利潤等財務指標都不錯,但就是不能揭蓋子,一揭蓋子就出現虧損、問題多多。
其次,公開招標競聘可以提高國企審計機構的門檻,促進審計師事務所之間有序競爭。國企財務信息失真有產權代表缺位、有效國資監管體制尚未成熟等多種原因,但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審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質量不高。一些事務所或迫于競爭壓力,或因為利益與企業勾結做假賬,導致政府出臺了很多好措施,卻因虛假財務信息而不能落實到位,這給國企改革和發展帶來極其不良的影響。虛假財務信息的存在,還導致國資委對國企無法推進激勵機制的創新。通過公開招標選擇一流的審計師事務所,是解決國企上述問題的有效途徑,也是促進國企按財務制度辦事,及財務管理規范化的一項重要措施。進一步而言,在招標競聘的具體操作上,我們認為還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在設置競標的必要條件后,盡量保證開放性。不應當有地域和國別限制,本地和外地的審計師事務所,國內和國外的審計師事務所應當一視同仁,允許報名參加競標。國企審計最終的目的是為了在財務上進行有效監管,而要提供這種真實財務數據,堅持真實審計原則的事務所就是要選擇的對象。
第二,要強調“性能價格比”,在要求提供真實高質量的審計工作之外,審計收費價格越低,國企也就越能降低成本。當然,這個問題要兩面看,絕對不能片面強調低價,而忽視審計質量要求。在審計工作上,質量永遠具有第一位。
第三,應當持續公開有關信息。公開是保證程序公正的根本辦法,也是國資委此舉能否真正達到預設目標的重點所在。因此,不僅報名參加競聘的事務所情況應當信息公開,最后中標結果也應當公開。如果出于商業秘密的保護原因,可以不公開有關價格,但是可以公開最后名次等必要信息。
第四,應當組織專家委員會投票評審。這些專家可以包括國資委、發改委等政府部門的專家,也可以包括研究機構的審計專家、國資領域專家等。以投票的方式按照設定好的規則通過最后結果。這將從另一層面保證招標競聘的公正性。
我們認為,國資委只有在真實財務信息基礎上,才能大膽推行國企經營者長效激勵機制、年薪制、約束機制等措施。上海國資委走的這條新路子對于全國將具有一定的示范效應,由國資委這個股東代表組織選聘審計師事務所將成為主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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