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電海南特區報消息,由粵海鐵火車輪渡南港和北港、海安港、海口港和海口新港等5港共同簽訂的《瓊州海峽運輸三家五港平等競爭協議》昨日起正式施行。根據該協議,今后如果哪個港口違反協議擅自壓價搞惡性競爭,將從其所交保證金中扣款。
瓊粵兩省5港約定,有以下5種行為的將給予處罰并扣保證金。一、實行優惠免票、送票、回扣乘船的(包括過海的旅游團隊);二、重車輕磅減少噸位1噸(含1噸)以上的;三、不
按車輛實際長度計費或不按規定的車型計費的;四、貨種與實際不符的;五、變相以不正當手段攬車、攬客,如憑卡上船、暗箱操作的。
為保證本協議的執行,瓊粵5港各交保證金3萬至6萬元不等,存至瓊粵兩省海峽辦指定的賬戶上,委托兩省海峽辦對違約港口進行扣款。當保證金不足1萬元時,港口應及時補足到6萬元,所扣款項由5港共同支配。瓊粵兩省海峽辦將加強管理和檢查力度,對5港的運輸經營行為進行監管。
違反第一條的以一罰十;違反二、三、四、五條的,違約一次給予港口扣款2000元。(楊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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