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頒布第十號令,明年1月1日起施行
186央企戰略規劃須上報
鑒于中國航油事件帶來的影響,國資委痛下決心,整肅國有企業監管市場。昨日,國務院國資委再度發力,由第21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的第十號令——《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辦法(試行)》公布。
辦法要求轄下186家中央國企加快編制包括3-5年中期和10年遠景目標的戰略規劃,并上報國資委審核備案。據悉,十號令定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抓3-5年發展規劃
第十號令要求央企加快編制年度計劃、3-5年中期發展規劃和10年遠景
目標,內容必須涉及企業所在行業的環境分析、競爭力分析、發展與調整的重點領域以及具體實施步驟、保障措施等。
“國資委主抓的重點是央企3-5年的中期發展規劃,這是國有企業攻堅時期的重要參照。”規劃發展局的人士稱,該項工作已大體完成,目前正進入審查與實施階段。
30央企簽訂明年軍令狀
對于央企上報的規劃方案,國資委審核的尺度將依照國家產業政策、國資戰略布局調整以及新近對央企核定的主業經營方向等方面展開。李榮融認為,假使中央企業能夠嚴格遵照標準來運營,震驚中外的“中國航油事件就不會發生,損失也不會如此之大”。
截至昨日,已有香港中旅等30家大型中央企業與國資委簽訂2005年度計劃和經營業績責任書,對國資監管部門立下“軍令狀”。 本報記者 黃夢真 實習生 傅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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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查處央企違規資金6.6億
國資委在對央企行使效能監督的過去一年里,共查處違規資金6.6億元,直接挽回經濟損失14.6億元,節約資金64.6億元。第10號令的出臺,將成為國資委未來評判央企經營效能的重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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