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一個旨在促使當事人自動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威懾機制正在積極籌建中。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昨日介紹,最高法院正努力建立“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以推動“執行難”問題得以解決。
據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介紹,“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就是把全國各級法院每年二百多萬件執行案件,從立案到終結的每一個步驟、程序、措施都及時錄入到執行
案件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庫中。這個系統還將通過與銀行的征信系統相鏈接,并借助與工商登記、房地產管理、工程招投標管理、出入境管理、車輛管理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最終形成一種執行威懾機制。
“資信不好的賴賬者要想在市場經濟的舞臺上重樹自己的形象,只有盡快自動履行義務才是惟一出路!秉S松有說。只要被執行人進入這個系統,就說明其資信出現了嚴重問題。在沒有履行法律義務之前,其向金融機構融資將遇到極大困難,注冊新公司、購買車輛、購地置產、承攬工程、經營貿易、出境等將受到嚴格限制,賴賬者的生產、經營和消費空間將被全面壓縮,使其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這個系統的建立,也有利于社會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有效監督,防止消極執行!秉S松有說。(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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