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武漢,寒風凜冽。武昌,繁華的“電子商務一條街”依然人潮涌動。高高聳立街頭的“武漢電腦大世界”大樓,因為一個“價值2.68億元的資產被一家注冊資金僅30萬元的小公司收購”的新聞,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1、事件回放
洪港公司風雨飄搖“武漢電腦大世界”開發商為中港合資“武漢洪港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洪港公司),1992年在武漢市注冊成立。該公司港方股東為興業(香港)有限公
司,投資320萬美元,占有股份70%。中方股東為武漢市洪山區房地產公司,投資135萬美元(根據當時匯率,折合人民幣750萬元),占有股份30%。當時合資公司根據雙方約定,由港方代表陳桂生擔任公司董事長,中方代表葉章春擔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公司成立之后,先后完成東湖花園A座(現匯通大廈)、東湖花園B座(武漢電腦大世界)兩個項目。2001年初,港方興業(香港)有限公司股權變更,包括原董事長陳桂生在內的三位董事辭去公司相應職務并退出其各自全部股份,原公司董事張鉅文出任公司董事長,并隨后擔任洪港公司董事長。合資公司的問題正是此時顯露出來。據張鉅文介紹,2001年8月,因港方發現合資公司的中方管理層在此前日常運作中,出現重大失誤和瀆職行為,造成公司虧損、經營停頓。為此,港方投資人決定接管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讓他意外的是,港方接管合資公司之后,隨著原中方委派到公司的管理人員紛紛離去,各種莫名的官司也就接踵而來。截至目前,已被起訴、審理、判決以及執行完畢和執行之中的官司累計有24起之多,訴訟金額達一億元。合資公司將注冊資本金以及港方追加的投資全賠進去了,到現在仍然欠下了巨額債務,公司一度被各級法院層層查封。為保全公司,公司召開董事會,決定以現金或償還債務的方式整體出售“武漢電腦大世界”。2002年9月29日,洪港將“電腦大世界”整體轉讓給武漢啟勝置業公司。中方代表則認為,張鉅文董事長“轉移資產,逃避債務,鯨吞國有資產”,精心“導演”了一出鯨吞國有資產的鬧劇。洪港公司無疑處于風雨飄搖之中。那么究竟誰動了公司的“奶酪”?2、雙方簽下假協議,埋下流失國資的導火線
中方稱:巨額國資如此被港方鯨吞“2.6個億的國有資產,就這樣被張鉅文搞走了!”2004年12月8日,洪山房地產公司現任總經理李井淼指著離他辦公室不遠的武昌廣八路街口方向對記者說,說這話時他一臉沉痛。據其介紹,2001年3月28日,武漢電腦大世界竣工之際,從未在合資公司露面的港方董事張鉅文來漢考察,對電腦大世界項目贊不絕口。并對當時中方負責人說,這么好的項目,你們怎么不加大投資?當時出任合資公司總經理的張明全表示“我們沒錢啊”,張鉅文表示他有上億的資金可以投進來,不過他不是法人股東,說話不算數,投進來也不放心,于是要求中方配合他能否簽一份假協議。在李井淼看來,正是這份假協議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據他介紹,2001年4月23日,洪山房地產公司與張鉅文簽定了股份轉讓協議。其核心內容是:中方同意將名下的股份,以四折優惠的價格轉讓給張鉅文。在該協議下面的空白處有兩則手寫的備注,一則為中方當時總經理張明全手寫:“港方張先生主要意圖是為了壓價打折收購港方其他股東的股份,要求我方配合。”另一則為張鉅文手寫“此協議無效,張鉅文”。此協議另一備份上,張明全也注明:此協議內容是假的,張鉅文有親筆簽字,主要目的是要求配合他去收購港方其他股東的股份。張鉅文拿著這個假協議,居然收購了港方其它股東的股份,使他成了大股東,順理成章地當上了合資公司的董事長。2002年9月,在張鉅文的一手操縱下,董事會發生了重大變化:董事由原來的7人減為5人;法人代表、董事長為張鉅文,副董事長為洪房公司派來的龔嵩,董事為洪房公司的彭安應,興業公司的黎深國、梁麗貞。由于張鉅文多次拒絕洪房公司按合資公司《章程》推薦的總經理,致使總經理一職長期空缺。“現在看來,一切都是有預謀的,這項操作也為后來電腦大世界被轉賣打下了基礎。”2001年9月,張鉅文將“武漢電腦大世界”地下停車場、1至5層商場、6層倉庫以及7至16層、18層寫字樓全部轉讓給了武漢啟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盡管我們早就向有關部門反映了以上情況,但房產管理部門居然還是為港方辦理了房產轉移手續。我今年才出任洪房公司總經理,但決不會讓公司資產流失。”李井淼告訴記者。他還稱,由于中方的舉報,武漢市公安局已經介入對張鉅文的調查。記者表示想看看具體資料,李總說,資料在我的律師手里,讓記者直接與她聯系,并且告知了該律師的聯系電話。讓人奇怪的是,記者的采訪要求卻被律師拒絕了,她還稱自己根本不是洪山房地產公司的法律顧問。3、數千萬投入全賠進去,還惹了一身官司
港方委屈:風口浪尖上安全受威脅“港方在武漢投資12年,僅僅完成兩個項目,而僅有的兩個項目也是開發一個虧損一個,數千萬元的投入全賠進去了,還惹了一身官司。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我們還遭到無端的中傷和人身攻擊,甚至人身安全都遭到威脅。”武漢電腦大世界7樓,處于風口浪尖的洪港公司董事長張鉅文對記者說。據張鉅文介紹,1992年,武漢市政府有關方面在香港招商,本來有意進入內地發展的興業(香港)有限公司與之一拍即合,隨后成立了中港合資的公司。成立之初,雙方按協議港方出任公司的董事長、中方推薦總經理。公司成立伊始,直至2001年7月,港方投資人除按規定出任合資公司董事會成員并出席例行的董事會議外,從未參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全部事務均由中方投資人負責。因此,合資公司工作人員,基本由中方股東單位派出,這其中包括公司總經理、財務以及工程負責人等。由于種種原因,洪港公司先后流失了洪山區“工農灣”舊城改造項目、“麗島花園”開發項目。以公司名義獲得“陶然村”老年公寓開發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也落入洪山區房地產公司;由洪港公司取得的“泰格公寓”項目實際上轉移到泰格物業管理公司,而合資公司僅僅是該項目名義上的土地使用權人。4、港方接管前 離任審計出結果2001年8月,港方投資人接管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接管之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請董事會批準,公司委托武漢興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原中方管理人員負責公司經營期間的全部財務帳目,進行了相關離任審計。審計工作剛剛開始,對審計人員和港方董事的各種人身威脅從四面八方涌來,致使審計工作無法深入和定性,只能進行粗略和表象的審計。審計顯示:1、2001年7月之前,公司中的港方管理人員均未實際赴任,更未在公司領取過工資報酬,但中方部分高管人員通過編造虛假工資單,以港方董事人員的名義實際冒領的工資數額達40余萬元。2、從1993年1月起,至2001年4月,中方主要管理人員,以中方投資人借款的名義,未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同意,在港方投資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先后調出合資公司資金53筆,共計1338萬元;與此同時,又以合資公司流動資金不足為由,未報有關部門批準,也未征得董事會同意,于1998年、1999年期間擅自向職工兩次高息集資606.5萬元;為此,合資公司共支付集資利息110萬元,折合利率第一次為20%,第二次為15%。3、公司在開發建設“東湖花園B座”的過程中,中方管理人員假借節省建設資金、以建設單位自購材料設備名義(施工合同規定工程實行總包干,包括具體施工和建材采購都由施工方負責),共計直接支付各種材料設備款700余萬元。所購買的施工設備、材料,大多出自洪山房地產公司下屬的建材經理部,而不是直接向建材生產廠家購買,且購買的價格明顯高于同期市場正常價格,其中較典型的是一筆石材款項。4、公司決定將“東湖花園B座”1-5樓商場,以4000余萬元的價格轉賣給東泰投資公司。東泰投資公司支付了1000萬元的合同定金后,取得商場經營權,并為其辦理了分割的房產證。因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付款義務,洪港公司決定終止合同的執行,收回商場經營權,同時以合同定金1000萬元作為其給合資公司造成巨額經濟損失的賠償金。但中方人員再一次以合資公司名義,通過變更合同的手段,又私自將17、19層的部分寫字樓作價1000萬元賣給東泰投資公司(其法人代表王濤已被判刑),致使公司遭受了2000余萬元的經濟損失。審計報告還顯示,截至目前,興業(洪港)有限公司的應到注冊資本金早已全部到位,而合資公司賬面反映洪山房地產公司僅向合資公司投入245萬元(合資合同約定其出資額為750萬元人民幣)。財務審計結果還表明,洪房公司至今尚欠合資公司款項共計200余萬元。5、“資產轉移是合法公司行為”
張稱,以償還債務的方式整體出售“武漢電腦大世界”,是董事會維護公司最大利益而作出的正確決策張鉅文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香港興業公司任免書以及洪港合資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料顯示,2001年1月6日,張已經是興業(香港)有限公司大股東、董事長,并于同年2月擔任洪港公司董事長。據張鉅文介紹,就在2001年4月23日雙方簽定了(股份四折轉讓協議)的同日,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合資公司提起了2400萬元的巨額賠償訴訟。港方股東得知官司糾紛的消息后,廢除了股份轉讓協議;決定追查訴訟糾紛產生的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并在股份轉讓協議上注明“此協議無效”。張鉅文向記者出示了這份備受爭議的協議,但是記者卻沒有發現原中方總經理張明全的補充說明。關于資產轉移問題,張鉅文介紹說,洪港公司是一家以房地產開發為主業的公司,公司開發房產的最終目的是銷售。在中方經營期間,公司背負了巨額債務未能清償,同時公司身陷十幾起巨額訴訟而難以自拔。如果不能盡快出售“武漢電腦大世界”以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則新的巨額訴訟必然產生,從而導致即使公司破產也無法清償債務的局面。此舉不僅可以清償到期債務、挽救公司信譽,也為今后發展爭取了可能。他向記者出示了債務證明以及董事會的決議記錄。全部被法院查封的“武漢電腦大世界”房產終于得以暫時解封。但因當時合資公司已經涉訟的標的超過了公司所能承受的極限,中方故意隱瞞的訴訟還有多少尚不得而知,故而買家紛紛退出而無人問津。在合資公司面臨生死存亡的緊要關頭,鑒于難以籌集到資金歸還欠款這一窘境,以償還債務的方式整體出售“武漢電腦大世界”,是董事會從維護合資公司最大利益的角度出發而作出的正確決策。2002年9月,經公司董事會決議,并委托武漢國友咨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將武漢電腦大世界以承接債務的方式轉讓給武漢啟勝置業有限公司。記者隨后采訪了為其房產轉移辦理過戶手續的洪山區房產局,該局辦公室向主任很肯定地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房產過戶履行嚴格的審查程序,我們認為,在辦理洪港公司房產過戶手續時,是嚴格按照有關程序辦理的,這一點,我們可以接受司法調查。”中方曾經認為港方轉賣的目的是抽逃資金,逃避債務。那么,資產轉讓以后,債務是否得到償還呢?記者采訪了洪港公司主要債權人中國農業銀行武昌支行。據其市場部負責人孫經理介紹,洪港公司1997年從農行貸款2925萬元,用于武漢電腦大世界的開發,2001年追加1500萬元貸款,總數為4425萬元。該公司從2001年8月23日開始還款,截至目前,該公司分23次償還銀行2880萬元。銀行方面認為,洪港公司信用狀況良好。洪港公司財務記錄也顯示,該公司共償還債務4000多萬元,其中歸還農行武昌支行2880余萬元,武漢市商業銀行260余萬元,黃梅市政公司工程款1400萬元。6、黃金樓盤緣何債務累累?
“電腦大世界”地處武昌商業旺地,市場價值很高,卻陷入泥潭據張鉅文介紹,他接受洪港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后,發現公司在中方管理合資公司期間,不僅形成的巨額欠款未予清償,還陷入多個訴訟。截至目前,公司先后已經發生訴訟24起,其中主要的官司包括因中方偽造董事簽名(章)以公司名義為泰格公司提供的銀行抵押擔保造成的債權人追款官司、公司未變更泰格公寓項目主體造成的泰格公寓的施工單位及業主訴訟官司、黃梅縣市政建筑安裝工程公司的工程款官司以及公司欠銀行貸款官司。據其介紹,1998年4月27日至1999年4月15日間,公司中方管理人員在未經董事會同意和授權的情況下,先后以公司合法財產和名義,私自為其利益人湖北泰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查明中方總經理是該公司董事),向武漢市農行武昌支行貸款提供1550萬元的房產抵押擔保和580萬元的信用擔保,擔保總額2130萬元。中方管理人員對公司董事會采取事先不告知、事后不反映的方式,長期隱瞞上述行為。后因擔保貸款到期,債權人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其收購了農行的不良資產)向法院主張其權利,公司才知道有此擔保。經查,合資公司董事會同意擔保的決議系偽造的;在銀行提供的《董事會同意抵押意見書》等抵押擔保文件中,中方管理人員冒用公司董事長的財務專用章代替其簽字,并且私刻其他港方董事的印章代替其簽字。張鉅文向記者出示了港方董事的書面證明。審計報告也顯示,2130萬元的抵押擔保貸款,其中450萬元被洪山房地產公司拿去還債了。由于“泰格公司”是一家虛假公司(該公司董事長謝格因虛報注冊資金被判刑),既無還貸誠意,也無償債能力,為此法院裁定洪港公司承擔2130萬元本金及其利息的全部責任,同時凍結了洪港公司的帳號,查封了公司所有資產。據張鉅文介紹,由于公司為泰格實業股份公司提供了所謂“貸款擔保”以及簽定的“合作開發協議”,導致被泰格公司所蒙騙的受害人紛紛對洪港公司提起了訴訟。至今,因泰格公司的原因,洪港公司作為被告的官司已有10多起了。“2003年5月,黃梅縣市政安裝工程公司項目負責人王鐵牛以‘武漢電腦大世界’工程原中方管理人員的工程簽證以及共同偽造的‘停工報告’為依據,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洪港公司已支付工程各項費用達5800余萬元的基礎上,要求洪港公司以及洪山房地產公司另行支付所謂工程欠款和停工損失共計5200余萬元。”張鉅文告訴記者。據其介紹,1997年5月,洪港公司與洪山房地產公司決定聯合開發總高度20層(地下1層、地上19層)的“東湖花園B座”工程項目。在開發該項目過程中,公司原中方委派的總經理及其相關高層管理人員,瞞著公司董事會,同時也為了規避武漢市建筑工程管理的相應審批制度,將該工程肢解為1至8層和8至19層兩個部分。既不進行工程招投標、也不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在沒有得到公司董事會授權的情況下,中方直接將工程總包給黃梅市政建筑安裝公司(武漢市建筑主管部門核準其在漢只能施工18層以下的工程)。雙方先簽訂項目1-8層的工程施工合同,獲得施工批準手續后,又以加層的名義再簽訂8-19層的施工合同;最后,洪港公司中方總經理張明全(兼任洪山房地產公司總經理,2001年7月工程完工后,在港方接管不久離開合資公司)主持簽訂了該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合同。因此,該工程在承發包過程中存在著三份前后矛盾、造價不一的《建筑安裝施工合同》。而該工程總合同的價款遠遠高出了當時的市場平均價格,合同總價款達5200萬元。張告知,“由于中方簽訂施工總合同時,將原定的包干合同總價(即固定價格),約定成可調整的暫定價格,致使東湖花園B棟工程由項目負責人王鐵牛承擔的部分內容的建安工程最后結算價格,仍高達6200多萬元,每平方米的建筑安裝造價竟然高達2300元,遠遠超出了同期市場的最高價格。令人遺憾的是,盡管我公司出示了大量有力的證據,但官司還是敗訴了。”7、究竟誰損害了公司利益?
據悉,公安部門已口頭通知港方張鉅文,稱鯨吞一案調查已結束,不構成立案條件究竟誰動了公司的“奶酪”?據悉,此事已經引起了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武漢市公安局也已經介入了調查。12月9日,張鉅文致電告訴本報記者,公安部門已口頭通知他,對于他的調查已經結束,結果不構成立案條件。據其介紹,當天下午,張鉅文在武漢市公安局見到經偵處副處長闞偉民,闞對他說:“我們在調查過程中沒有發現轉走資金以及非法買賣的問題,整體轉賣電腦大世界是公司行為,相關調查結論我們已經上報給省委政府、湖北省公安廳以及武漢市委市政府。”與此同時,洪港公司已經向有關方面舉報了中方人員的有關問題。據知情人透露,警方已經開始了對中方人員的調查,并將相關資料移交到了檢察機關。據知情人士透露,武漢市有關部門表示,將幫助洪港公司解決房產證的問題、陶然村項目問題,并督促公安部門盡快調查他們的舉報。本報駐湖北記者 江帆(侯穎/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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