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
長城久恒平衡型證券投資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03年8月25日證監基金字[2003]97號文件“關于同意長城久恒平衡型證券投資基金設立的批復”批準發起設立。基金合同于2003年10月31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投資有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招募說明書;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說明書編寫,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資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當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合同的承認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基金投資人欲了解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詳細查閱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保證本招募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本招募說明書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本招募說明書所載內容截止日為2004年10月31日,有關財務數據和凈值表現截止日為2004年9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況
1、名稱: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2066號華能大廈25層
3、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2066號華能大廈25層
4、法定代表人:楊光裕
5、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6、設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7、電話:0755-83662688
8、傳真:0755-83662600
9、聯系人:黃?、肖健
10、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755-83680399
11、注冊資本:10000萬元
12、股權結構:
13、本基金管理人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1]55號文批準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由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方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原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于2001年12月27日正式開業,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
公司在董事會下設了風險控制委員會、合規審查委員會和資格審查與薪酬委員會,公司內設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指導基金資產的運作、確定基本的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的原則。風險控制委員會負責全面評價公司在運營過程中的各項風險,并提出防范措施。合規審查委員會負責對公司管理和基金經營中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目的是完善董事會的風險監控與防范功能,從制度建設和制度管理上建立良性的公司治理結構。資格審查與薪酬委員會負責公司特定主體的資格審查和公司薪酬體系制定。
公司下設十個部門,分別是:基金投資部、研究策劃部、市場開發部、機構理財部、北京直銷中心、上海直銷中心、監察稽核部、運行保障部、信息技術部、綜合管理部。公司現有員工51人,69%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大部分同時具有理工科及經濟類專業背景,主要業務人員均具有4年以上證券或基金從業經歷。所有人員在最近三年內均沒有受到所在單位或有關管理部門的處罰。
公司已經建立健全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投資管理制度、監察稽核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基金會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要人員情況
1、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介紹
楊光裕先生,董事長。1957年生,中共黨員,工商管理碩士。曾任江西省審計廳辦公室主任,海南匯通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總會計師,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
吳德超先生,董事。1961年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海南匯通國投證券營業部總經理,長城證券海口營業部總經理,長城證券業務開發部部門總經理、長興達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現任長城證券資產管理總部副總經理兼投資發展部總經理。
張建海先生,董事。1960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高級經濟師。曾任中國人民銀行山西省分行辦公室副主任、山西證券公司副總經理,1995年起任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助理。
呂莉女士,董事。1959年生,中共黨員,高級經濟師。曾任寧夏證券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現任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監事長。
崔澤軍先生,董事。1964年生,中共黨員,高級會計師。曾任中原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經理、經理、副總經理,現任中原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桂水發先生,董事。1965年生,大學本科,注冊會計師、審計師。曾任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部總監,現任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陶允女士,董事。1975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經濟師。曾任天津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國際業務部項目經理、資金管理部副經理,現任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總部總經理。
馬原女士,獨立董事。1930年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長、庭長、副院長,主管民事審判和行政審判工作。現任中國女法官協會會長,人民大學兼職教授。曾主持起草了大量的司法解釋、參加了許多重要法律的立法活動,主編了一批重要法學著作,是我國法律界權威人士。
麥建光先生,獨立董事。1961年生,中國香港人,香港注冊會計師,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1985年加入香港安達信公司,1991年調入深圳,是安達信深圳和廣州分公司的主管合伙人,也是安達信國際組織的合伙人,在企業招股、收購合并及公司融資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2001年年底,創建華雋創業投資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擔任董事總經理職務。
任俊杰先生,獨立董事。1955年生,大學本科。歷任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分行處長、深圳金融機構同業協會首任秘書長、賽格投資有限公司(香港注冊)董事總經理、祥安證券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會員)董事、中國投資環境協會副理事長,現任深圳懷新企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對中國金融體系的改革、金融監管及證券市場的發展有豐富工作經驗。
王其文先生,獨立董事。1944年生,中共黨員,美國馬里蘭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博士,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在運籌學、人工神經網絡方法用于優化、預測與決策、資源與環境管理等領域具有豐富教學、科研和實際工作經驗,擅長將管理決策中的數量分析與計算機應用相結合。
李建中先生,監事長。1964年生,碩士研究生畢業。曾任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資金計劃部總經理,現任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經理。
李德良先生,監事。1951生,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現任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傅鵬博先生,監事。1962年生,碩士研究生。現任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總部副總經理。
阮爭先生,監事。1969年生,大學本科。現任中原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經理。
宴子群先生,監事。1955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曾任天津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國際金融處副處長、金融外經處處長,美國新津國際有限公司副總裁。現任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總部副總經理。
楊傳益女士,監事。1957年生,會計師。現任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助理兼財務部經理。
關林戈先生,常務副總經理。1953年生,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曾任中國汽車貿易公司辦公室主任,中共天津市委領導同志秘書,南方證券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代總經理,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裁助理。
余駿先生,督察長。1962年生,碩士研究生。曾任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科室負責人,君安證券有限公司研究部宏觀室負責人,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營業部總經理。
2、本基金基金經理簡歷
韓浩先生,1967年生,1989年畢業于武漢大學化學系,獲理學學士學位;1992年畢業于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獲經濟學碩士學位。曾就職于海南匯通國際信托投資公司證券部、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資產管理部并任總經理,具有11年證券投資從業經歷。
楊軍先生,1968年生,1989年畢業于北京大學經濟管理系,獲經濟學學士學位;1993年畢業于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獲經濟學碩士學位。曾就職于深圳市安信財務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深圳經濟特區證券公司投資部、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曾任投資部副經理、基金經理等職務,有10年證券投資從業經歷。
3、本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和職務如下:
關林戈先生: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汪欽先生: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市場開發部經理。
韓浩先生: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基金投資部經理、久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長城久恒平衡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許良勝先生:久富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4、上述人員之間不存在近親屬關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況
1、基本情況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法定代表人:張恩照
成立時間:2004年09月17日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壹仟玖佰肆拾貳億叁仟零貳拾伍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基金托管資格批文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12號
聯系人:黃秀蓮
聯系電話:(010) 6759 7646
中國建設銀行是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自成立以來,始終以支持國民經濟發展為己任,伴隨著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自身實力不斷壯大。目前,中國建設銀行經營著法律允許商業銀行開辦的各項金融業務,資金實力雄厚、業務品種齊全、服務功能完善,業務規模和經營利潤均居國內商業銀行前列。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中國建設銀行資產總額35,542.79億元,所有者權益1,862.80億元,實現稅前利潤4.50億元。自成立以來,中國建設銀行每個會計年度均保持盈利。中國建設銀行擁有遍布境內外的16,472個營業性分支機構,為客戶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
中國建設銀行總行設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設綜合制度處、基金市場處、資產托管處、QFII托管處、基金核算處、基金清算處和監督稽核處7個職能處室,在北京、上海、深圳、遼寧分行設立4個基金托管分部。現有員工50余人。
2、主要人員情況
江先周,基金托管部總經理,曾就職于建設銀行總行行長辦公室、國際業務部并擔任領導工作,全面熟悉建設銀行整體業務運作管理,對建設銀行國際業務和機構業務具有豐富的領導經驗。
羅中濤,基金托管部副總經理,曾就職于國家統計局、建設銀行總行評估、信貸、委托代理等業務部門并擔任領導工作,對統計、評估、信貸及委托代理業務具有豐富的領導經驗。
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總經理,曾就職于建設銀行總行人力資源部、計劃部、籌資部、國際業務部并擔任領導工作,對計劃、個人銀行及國際業務具有豐富的領導經驗。
3、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中國建設銀行已托管興華、興和、泰和、金鑫、金盛、金鼎、漢博、通寶、通乾、鴻飛、銀豐共11只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以及華夏成長、融通新藍籌、博時價值增長、華寶興業寶康系列(包括寶康消費品、寶康債券、寶康靈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時裕富、長城久恒、銀華保本增值、華夏現金增利、華寶興業多策略增長、國泰金馬穩健回報共12只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基金財產規模達495.94億份。
三、相關服務機構
(一)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名稱: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2066號華能大廈25層
法定代表人:楊光裕
成立時間:2001年12月27日
電話:0755-83662688
傳真:0755-83662600
聯系人:黃?、肖健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755-83680399
2、代銷機構
(1)中國建設銀行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法定代表人:張恩照
成立時間:2004年09月17日
電話:010-67597114
(2)招商銀行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秦曉
行長:馬蔚華
電話:(0755)83195487,82090060
傳真:(0755)83195049,83195050
聯系人:朱小姐、劉小姐
(3)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4號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電話:0591-7839338
聯系人:陳文
(4)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周濟譜
電話:010-65186758
聯系人:權唐
(5)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53830794
聯系人:高莉
(6)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
聯系人:芮敏祺
(7)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電話:021-54033888
聯系人:王序微
(8)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法定代表人:藍榮
聯系人:潘峰
電話:0591-7541476
(9)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4、16、17層
法定代表人:魏云鵬
聯系人:湯慶文
客戶服務電話:0755-83516089
(10)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聯系人:郭京華
客戶服務電話:010-68016655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代銷機構,并另行公告。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注冊登記人
名稱: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2066號華能大廈25層
法定代表人:楊光裕
成立時間:2001年12月27日
電話:0755-83662688
傳真:0755-83662600
聯系人:葉正
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755-83680399
(三)律師事務所與經辦律師
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1號嘉里中心北樓30層
負責人:王玲
經辦律師:唐麗子 楊小蕾
電話:0755-82125241
傳真:0755-82125590
聯系人:林斯彬
(四)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深圳大華天誠會計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濱河大道5022號聯合廣場B座11樓
負責人:李秉新
經辦注冊會計師:李秉新
電話:0755-82900952
傳真:0755-82900965
四、基金的名稱
本基金名稱:長城久恒平衡型證券投資基金
五、基金的類型
本基金類型:契約型開放式
六、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著安全性、流動性原則,控制投資風險,謀求基金資產長期穩定增長。
七、基金的投資方向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資產配置作為控制風險、獲得超額收益的核心手段,通過資產的動態配置、股票資產的風格調整以及證券選擇三個層次進行投資管理。
資產配置策略:根據基金的風險約束條件,運用均值方差理論,得到基金資產的基準配置比例,在此基礎上結合當期市場狀況采用合適的戰術資產調整策略。
風格調整策略:按照中信風格指數的構成方式劃分風格資產、確定各風格資產的基礎投資比例,并根據風格資產收益率的向量自回歸模型進行動態調整。
證券選擇策略:在各個風格資產內的適度分散化策略。
選股標準:在各個風格資產內部分別選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上市公司構成風格資產股票庫:
1、非ST類上市公司;
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正的上市公司;
3、主營業務利潤貢獻率排名居前四分之三的上市公司。
對于范圍以外的股票,本基金將根據上市公司基本面結合二級市場走勢,有選擇地納入研究范圍,但該部分投資不會作為基金投資的重點。
本基金投資決策程序如下:
1、研究策劃部定期對宏觀經濟、市場、行業、投資品種和投資策略等提出分析報告,為投資決策委員會和基金經理提供投資決策依據;對于可能對證券市場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及時向投資管理部門提出評估意見及決策建議。
2、公司研究策劃部負責建立和維護公司股票基本庫,入選基本庫的股票為各基金可以投資的股票,提供各入選股票的基本面情況及投資要點分析;在公司股票基本庫的基礎上,研究策劃部與本基金管理小組研究建立符合本基金合同規定和投資需求的股票投資備選庫。
3、本基金管理小組在基金經理的領導下,在對經濟形勢和市場運作態勢進行討論分析后,擬定下一階段基金投資持倉比例,明確股票、債券、現金和融資比例,做出《資產配置提案》和重點個股投資方案,報投資決策委員會討論。
4、投資決策委員會在基金經理上報的資產配置提案的基礎上,進行討論并確定下一階段的資產配置和重點個股投資決定,會議決定以書面形式下達給基金經理。
5、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確定的資產配置決議和重點個股投資決定,基金經理負責在基金股票投資備選庫中選擇擬投資的個股制定投資組合方案。
6、在基金經理權限內的投資,由基金經理自主實施;超過基金經理權限的,根據規定須報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執行委員或投資決策委員會批準的,須經報批后實施。
7、公司研究策劃部負責開發基金投資組合的分析評價體系及其他輔助分析統計工具,對本基金投資組合進行定期跟蹤分析,為基金經理和投資決策委員會提供決策支持。
九、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本基金選取的比較基準是70%×中信綜指+30%×中信國債指數。
十、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總體風險水平力求控制在市場風險的50%-60%左右;根據歷史數據進行模擬投資結果表明,盈利概率為95.56%,盈利高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的概率為91.46%。
十一、投資組合報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于2004年10月22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和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投資組合報告所載數據截至2004年9月30日,本報告中所列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1、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2、期末按行業分類的股票投資組合
3、基金投資前十名股票明細
4、按券種分類的債券組合
5、基金投資前五名債券明細
6、投資組合報告附注
(1)本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的前十大證券之一伊利股份于2004年7月22日公告接受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本基金在該公司被立案調查前就持有其部分股票。在該公司被立案調查后,我們再次對公司進行了認真地實地調研,確認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正常,而且公司的經營業績良好、發展戰略清晰,經過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同意,本基金在原已持有該公司部分股票的基礎上,繼續進行了增持。
(2)基金投資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資于超出基金合同規定備選股票庫之外股票。
(3)其他資產的構成:
(4)本基金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換債券明細
(5)開放式基金份額變動
2004年6月30日基金份額總額:1,108,297,211.97份
本期申購基金份額總額:26,774,656.89份
本期贖回基金份額總額:150,672,683.22份
2004年9月30日基金份額總額:984,399,185.64份
十二、基金的業績
過往一定階段長城久恒凈值增長率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截止2004年9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費用概覽
(一)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
1、基金費用的種類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3)證券交易費用;
(4)基金法定信息披露費用;
(5)基金持有人大會費用;
(6)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和律師費;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費用。
2、基金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費
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1.5%年費率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H=E×1.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支付的基金管理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管理費每日計提,逐日累計至每個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管理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2.5‰的年費率計提。計算方法如下:
H=E×2.5‰÷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基金托管費
E為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托管費每日計算,逐日累計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發送基金托管費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復核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從基金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順延。
3)上述(一)中(3)至(7)項費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據其他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的規定,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付,列入當期基金費用。
3、不列入基金費用的項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或基金資產的損失,以及處理與基金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基金費用。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調低基金管理費和基金托管費,此項調整不需要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
1、申購費
(1)前端申購費
申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申購金額包括申購費用和凈申購金額。其中,
申購費用 = 申購金額×申購費率
凈申購金額 = 申購金額-申購費用
申購份額 = 凈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
例二、某投資者投資5,000元申購本基金,對應費率為1.2%,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66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費用 = 5,000×1.2% = 60元
凈申購金額 = 5,000-60 = 4,940元
申購份額 = 4,940/1.066 = 4,634.15份
即:投資者投資5,000元申購本基金,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066元,則可得到4,634.15份基金份額。
例三、某投資者投資100萬元申購本基金,對應費率為0.9%,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仍為1.066元,則其可得到的申購份額為:
申購費用 = 1,000,000×0.9% = 9,000元
凈申購金額 = 1,000,000-9,000 = 991,000元
申購份額 = 991,000/1.066 = 929,643.53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萬元申購本基金,假設申購當日基金份額凈值也是1.066元,則可得到929,643.53份基金份額。
(2)后端申購費
注: 以上的持有基金的起始時間為投資者申購確認之日。
后端申購費的計算基數為本次要贖回的基金份額在當初購買時所需的申購金額,具體表達為:當初購買本次贖回份額的申購資金總額×該部分份額所對應的費率。
舉例說明,某投資人提出申購請求,申購金額為10000元,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100元,3年后申請贖回,基金份額凈值為1.800元。則在前端收費和后端收費模式下,計算結果如下(本例中數據皆為假設,并不作為判斷基金可能收益的依據):
注*:采取后端收費時,前端申購費率為0。
2、贖回費
(1)贖回費率為贖回金額的0.5%,贖回費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擔。自2004年7月1日起將贖回費用中歸入基金資產部分的比例提高到贖回費用總額的25%,其余部分作為注冊登記費和其他手續費支出。
(2)基金贖回支付金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贖回支付金額為贖回金額扣減贖回費用。其中:
贖回金額 = 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贖回份額
贖回費用 = 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贖回份額×贖回費率
贖回支付金額 = 贖回金額?贖回費
例四,某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萬份基金份額,贖回費率為0.5%,假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是1.066元,則可得到的贖回支付金額為:
贖回金額 = 1.066×10,000 = 10,660
贖回費用 = 1.066×10,000×0.5% = 53.30元
贖回支付金額 = 10660?53.30 = 10,606.70元
即:投資者贖回本基金1萬份基金份額,假設贖回當日基金份額凈值是1.066元,則其可得到的贖回支付金額為10,606.70元。
(三)基金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的各類納稅主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十四、對招募說明書更新部分的說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運作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銷售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長城久恒平衡型證券投資基金合同》,結合本基金管理人對基金實施的投資管理活動,對基金的原招募說明書進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內容如下:
1、根據證監會有關規定對原招募說明書的結構進行了調整。原招募說明書29部分內容變更為22部分內容,其中基金有關當事人、銷售機構及有關中介機構、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風險管理和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基金托管人等內容合并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關服務機構三部分;基金的費用與基金的稅收內容合并;基金終止與基金清算內容合并;新增了基金的業績、基金合同內容摘要、基金托管協議內容摘要三部分內容;刪除了“基金的設立募集”、“基金的成立”等與首次募集有關的內容及“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專用交易席位的選用”等;
2、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基金募集申請的核準文件名稱及核準日期;增加了“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的描述;明確了更新招募說明書內容的截止日期及有關財務數據的截止日期。
3、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了一些業務用語,如將“基金持有人”改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契約”改為“基金合同”、“基金單位資產凈值”改為“基金份額凈值”等。在第一部分“緒言”和第二部分“釋義”里,補充了最近頒布的法律法規,刪除了已經廢止的法規。
4、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根據《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5號《招募說明書的內容與與格式》的要求,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股權結構介紹;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情況對“主要人員情況”部分進行更新;增加了投資決策委員會成員的姓名和職務、基金管理人的職責、基金經理的承諾等內容。
5、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有關基金托管人的有關內容,增加了“基金托管人對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的;刪除“基金托管人的權利和義務”部分的內容(該部分內容在“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中體現)及“基金托管人的更換”部分的內容。
6、在第五部分“相關服務機構”中,根據本報告期相關公告內容,新增加了三家代銷機構: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7、在第六部分“基金的申購與贖回”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以下內容: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次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時間所在開放日的價格。
8、在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資”中補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2004年第三季度)投資組合報告內容。
9、在第八部分“基金的業績”中,說明了基金成立以來的投資業績。
10、在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費用與稅收”中,將基金費用分為“與基金運作有關的費用”和“與基金銷售有關的費用”兩類進行說明;對基金申購的前端申購費率進行了調整;根據本公司2004年4月20日的公告增加了關于后端申購費的內容;根據本公司2004年8月4日的公告增加了“贖回費進基金資產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25%”的相關規定。
11、根據《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對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進行了相應修改,主要包括:
(1)將“中期報告”、“基金投資組合公告”修改為“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
(2)增加“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應于每6個月結束之日起45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網站上,將更新后的招募說明書摘要登載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上。基金管理人應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并就有關更新內容提供書面說明。”
(3)列明基金的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時間和披露形式。
(4)根據《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基金定期報告應于公開披露的第二個工作日,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和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12、在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證監會的要求修改了基金合同中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有關內容,上述改動已經基金托管人同意,并已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公告。
13、在第十九部分“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第三項“定期投資計劃”中說明基金管理人已于2004年4月21日通過建設銀行為投資者提供定期投資的服務;刪除原第四項“網絡在線服務”內容;在第四項“客戶服務中心(CallCenter)24小時電話服務,提供查詢、咨詢、投訴受理等業務”中增加“公司網站:www.ccfund.com.cn和客服郵箱:support@ccfund.com.cn”內容。
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