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群眾評議政府作風,是政府接受群眾監督的自覺行動。能不能正確對待群眾評議,本身就能反映出政府單位的作風。江蘇省一些機關單位最近在面臨群眾評議時大打“政績廣告”的做法,令人懷疑其接受群眾評議的誠意。
江蘇省各界萬余群眾近日開始對82個省級機關廳局級單位和部分中央部門管理單位進行作風評議。由于排名靠后的單位將被責令限期整改,主要負責人將接受誡勉談話,而且,
以后連續兩次評議排名末位的單位,主要領導將受到組織處理,所以,受評議的單位對這次活動都相當重視。
重視本來是件好事,但卻因此發生了一種奇怪現象:一些機關單位開始大量在媒體刊登“政績廣告”,宣傳本單位工作成績如何、領導如何盡心盡力工作、職工如何努力等等。一家省級媒體的工作人員透露,自12月初以來,到這家媒體刊登“政績廣告”的廳局級單位“排起了隊”,有一家單位甚至“高價買下了報紙頭版的版面”。隨手翻翻這張報紙,“政績廣告”的確不少。
一些單位舍得花錢刊登“政績廣告”,無非是想增加本單位的知名度、美譽度,爭取在群眾評議中“過關”或者獲得好評。“政績廣告”果真能有這樣的效果嗎?
參加評議的1萬多人是江蘇省人民群眾的代表。他們對機關單位作風的評判,主要來自日常與這些單位工作接觸中的感受和見聞。他們看重的是這些單位做了什么、做得如何,而不是說了什么、說得怎么樣。他們也知道自己作為群眾代表,無權僅憑個人好惡對這些單位的作風作出評價,而應當用“大家”的視角來審視這些單位的作風。所以,想用“政績廣告”籠絡人心,爭取贊成票的做法,是很難有所收效的。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撲下身子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還是投機取巧、嘩眾取寵,群眾會作出公正的評判。再深究一步,這些廣告的費用從何而來?是不是挪用了哪里的專項經費,或者辦公經費?如果是這樣,那就愈加會損害這些單位的形象了。石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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