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提醒消費者慎簽保險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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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4日 10:47 人民網-市場報 | |||||||||
本報記者 焦艷玲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浙江省消協公布了保險領域不平等格式條款點評意見。這是中消協自今年8月點評金融領域不平等格式條款后,推出的第二個點評項目。 保險是一種社會經濟制度,通過保險制度,被保險人個人的風險得以轉移和分散,即
中消協邀請各方專家從消費者反映的問題中,提煉出4條主要涉及壽險方面的不平等格式條款,并提出了點評意見。浙江省消協發布了其對當地10家保險公司車輛損失保險合同進行調查后,提煉出的6條點評意見:單方規定先向第三方索賠,強制被保險人提起訴訟;任意設置免賠率,轉嫁經營風險;殘車折舊不當,加重被保險人責任;單方規定管轄法院,限制被保險人選擇權;降低施救等費用的法定最高限額標準;任意設置拒賠和合同解除條款。 由于保險領域涉及的問題專業性強、內容龐雜。中消協和浙江省消協特別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保險合同大都以格式條款形式出現,作為提供者的保險公司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不能利用優勢地位,單方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否則,該條款無效。 二、保險合同的構成不僅是保險合同條款本身,還包括與保險合同密切相關的其它文件,如《保戶理賠須知》、保險公司理賠規定等,這些文件、規定大多涉及保險人的責任免除,與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受益人的經濟利益直接相關,是出險后理賠的重要依據,在簽訂保險合同前,保險人必須提供并作明確說明。如果事前未提供或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則有關保險公司責任免除的條款對消費者不產生約束力,保險公司不能據此減輕保險責任,違反合同義務。 三、準備投保的消費者要注意了解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防止經營者利用合同條款逃避或轉嫁法律責任。 四、簽約之前,消費者要仔細閱讀和研究合同條款的內容,比較保險費率的高低。對于不懂的內容,應要求保險公司作出明確解釋,并將解釋內容形成文字作為合同附件,成為履行合同和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對于簽約前保險業務員只提供產品說明書,不出示保險合同、保險費率及其它相關資料的,消費者應拒絕購買。 五、對經營者提供的涉及專業性較強的格式合同,要注意向有關專家請教,避免因不懂專業而糊涂簽約,權益受損。 六、對于長期壽險,消費者收到保單后還有10天的猶豫期,在該期限內,消費者應再次審查保險合同及有關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詢問,如不滿意盡快退保。 《市場報》 (2004年12月14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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