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文
在股市上,證券公司因其承擔著承銷、經紀等重要業務功能,有股市“龍骨”之美譽。但時下,因一些風險券商存在內部治理混亂、嚴重違規等原因,這一“龍骨”已呈千瘡百孔之態。作為我國重要的金融企業,這些風險券商有成為金融領域的新不良資產之勢。
當前,證券界有兩個新動向正引起業內高度重視:其一是,德隆系下的三家券商、閩發證券等多家風險券商,已陸續成為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托管的新對象。其二是,據一些證券界人士透露,國家有望拿出數百億元資金作為拯救券商的風險基金,用以彌補被券商挪用的客戶保證金及債權收購等。
上述信號透露出的信息,值得我們深思。作為一種處置方式,讓擁有處置不良資產豐富經驗的資產管理公司,對風險券商進行托管打理,這無疑是管理層選擇的妥善之策。這對于當前轉型在即、四處探尋新業務的資產管理公司來說,是個不錯的消息。
不過,資產管理公司受命處置銀行不良資產的工作尚未完畢,而風險券商又作為一筆新不良資產注入。對我國金融業發展來講,可謂是“舊傷未愈,又添新痛”。這一潛在之詞,的確讓人無法高興。
風險券商處置是否妥當,事關金融穩定大局。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近日談到處置銀行不良資產、防范金融危機時曾表示,“今后不能再出現超出市場經濟正常標準的大規模的不良資產”。不過,即便銀行不再出現新的不良資產,但風險券商的存在,也時刻危及著我國當前和今后的金融穩定。
我國現有130余家證券公司,其總資產規模和國際上一家著名投資銀行差不多。就資產而言,有人也許認為,券商同銀行相比尚屬“小兒科”。不過,即使是一家小券商,也能犯出驚天大案,捅出近乎天文數字的金融風險窟窿。從已披露的案例來看,不少風險券商都身背數十億元資金大案。
現在看來,國家對風險券商的處置予以了高度重視,已采用了多種方法積極化解其潛在的金融風險,并擬拿出“風險基金”之類的資金試圖挽救這些問題券商。
不過,值得提醒的是,在涉及資金用途取向上,如果只是單純填補風險券商的資金黑洞,而構建不出券商運行的健康機制,這錢就花得太冤枉。如同“割韭菜”一般,不出幾年,又是一筆券商不良資產將會釀成,這才是我國金融業的真正痛楚之處。
《市場報》 (2004年12月14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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