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動評委由主辦單位發出邀請函,在12月10日前反饋、確認。
2、評委應當客觀、公正、負責的參加本次評選活動。
3、為提高效率,本次活動的評選方式將以傳真或Mail的方式進行。
4、主辦方將支付一定的評委工作報酬。
5、所有評委自動獲邀出席2005年1月7日16:00--21:00在廣州中國大酒店舉辦的2004年中國十大民營經濟十大風云人物、十大新聞事件的揭曉典禮,往返機票、廣州地區的接送、食宿,由主辦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