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述評龔震
據海關統計,今年1至10月我國已完成出口4687.2億美元,同比增長34.5%。但在龐大出口規模的背后,卻長著一個危害致深的毒瘤——壞賬率。據業內人士稱,我國進出口企業的壞賬率至少在5%以上,這意味著,我國今年又將產生250億美元左右的海外欠賬,而我國海外應收賬款總額至少超過1000億美元,相當于2004年全國出口總額的五分之一,并且這
個數值還在以年均150億美元的凈值在增加。隨著我國進一步對外開放,及對民營企業出口限制的放開,我國海外應收賬款問題可能進一步加劇。
海外應收賬款本是國內企業走出國門帶回的腳底泥沙,一不留神,沙已聚成絆腳石。事到如今,埋怨別人,不如反省自己。首先,赤膊上陣易傷身。我國企業普遍缺乏完備的信用管理體系。據商務部調查,我國涉外企業中只有11%建立了信用監管體系,其中又有93%是具有外資背景的跨國企業。很多國內公司沒有認識到海外欠賬的風險和成本,致使我國海外拖欠款中惡意欺詐占到66%。
其次,冒進心態總勞神。在賣方市場的苛刻現實中,我國企業大多采用價格競爭來擴大市場份額,一般把簽得訂單視為經營成功的標志,而忽視了對進口方資信的調查。當國外進口商借口L/C(信用證)結算方式需5%的手續費,開始使用O/A(記賬)或D/A(承兌交單)等商業信用時,我們的“農夫”獻出了溫暖的懷抱,節省了進口商的融資成本,卻加劇了被“蛇”咬的收款風險。
再次,收賬常怕得罪人。我國企業擔心對客戶逼賬太緊,客戶會產生厭煩,從而會中止業務;所以,無論是信用證還是D/P(付款交單)方式,都會等到最后的付款期才到銀行辦理收款業務。與此相反,國外公司強調落袋為安,一般在拿到所需單據后立即通知銀行辦理收款,即使需要向銀行繳納一定數量的貼現費。其實不追討才會喪失客戶,外商利用1%的成本,卻避免了100%的損失。
最后,舊賬愈討愈爛。我國企業在追討上的不積極造成了追逃時的困難。據國際專業討債公司ABC公司稱,它在其他國家收到的追債委托貨款拖欠時間最多是120天,而我國一般都在18個月左右,甚至更長,很多債務就是由于拖欠時間過長而無法追回。此外在選擇代理人、決策機制方面的失誤也造成我國企業追債被動。
為此,筆者建議,有關部門應警惕海外欠賬毒瘤在我出口企業中的“擴散”,在跟蹤觀察“病灶”的基礎上,該出手時要出手。國內企業也要在經營中充分考慮“信用成本”,千萬別讓海外欠賬給絆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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