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加快區域經濟發展調查(上)
本報記者 柴國榮 徐祖賢
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通過深化企業改革,激活存量資產,使之成為有效的生產要素,從而使一批企業起死回生,大量城鎮勞動力得到妥善安置。既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又極大地
促進了區域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
麗水市位于浙江省西部地區,是浙江省的欠發達地區,工業化滯后嚴重困擾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蓮都區作為市區的重要組成部分,落后也在于工業。該區的工業不僅總量非常小,年總產值還不到15億元,且運行質量很差,規模企業都為原國有企業。雖然早幾年都進行了企業改革,但由于這些改革都沒有從根本上觸及體制問題,因而被稱為“換湯不換藥”的表面改革。隨著近幾年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這些準國企普遍生產乏力,市場萎縮,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少數企業雖然暫時能勉強度日,但由于產業層次低、技術水平落后、管理手段粗放,同樣前景堪憂。薄弱并且運行質量不高的工業經濟,導致該區發展后勁嚴重不足。據2002年統計,該區技改投入額僅占全市經濟總量的4%,而且項目技術含量普遍不高。
一方面是落后的工業經濟,另一方面,原國有企業有不少存量資產卻長時間地閑置,悄無聲息地消蝕,生產要素得不到合理有效的配置。面對這種情況,蓮都區委區政府在研究加快發展區域經濟時,審時度勢科學決策,提出了“立足于改革,著眼于發展”的號召。于2003年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以徹底改革企業產權制度、徹底改變職工身份為主要內容的“雙徹底”改革。力求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存量資產激活為有效的生產要素,將存量轉化為增量。
原國家二級企業,浙江安托油泵有限公司創建于1967年,曾經是麗水市最大的國有企業之一,在麗水工業界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在全國同行中也曾名列前茅。1994年,該公司由國營企業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但由于當時歷史條件及觀念、政策等方面的限制,企業改制不徹底,加之經營管理不善,長期忽視產品質量,公司連年虧損,生產規模一直縮減,工人上班實行輪崗制,上班時間也從標準的每天八小時逐步縮減到一小時,企業處于停產和半停產狀態。據統計,截至2004年5月底,該公司資產總額為7462萬元,負債8068萬元,資產負債率為108%,企業所有者權益為負606萬元。2004年7月,在內外交困,再也無法維持職工工資正常發放的情況下,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突然不辭而別,從而給公司職工造成了極大的混亂,導致公司職工兩次集體到市政府上訪。面對瀕臨倒閉的企業和群情激憤的職工,蓮都區委、區政府在耐心細致地做好職工的安撫穩定工作的同時,敏銳地洞察到,職工們在企業面臨倒閉時所產生的絕望心態,正是企業深化改革的原始動力,眼下正是企業深化改革的最佳時機。為此,區委、區政府迅速采取行動,成立了安托公司深化改革指導組于當月進駐企業。一方面穩定職工情緒,另一方面幫助、指導企業深化改革。
8月21日,安托公司召開第三屆二次股東大會,對公司深化改革方案進行無記名表決,并順利地通過了公司破產決議。
蓮都區委、區政府對企業破產有一個清醒的認識,破產不是單純地終結一個企業的生命,而是為了有效激活企業各種存量資產,調動企業內部職工、社會各界方方面面的創業積極性,從而實現企業設備、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指導組與區法院工作人員在反復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個程序合法、公開透明的資產處置方案。其方案包括:公開對外拍賣,尊重大多數職工的意見和吸取以往企業改制的經驗教訓,接納新的投資者進入;設置競拍門檻,對競拍者提出前置條件,一是競買人必須從事機械產品生產,年銷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原公司員工參與競拍,則不受這條限制,但須征得200名以上原職工書面支持。二是新公司必須同意吸納原公司80%以上領取安置費職工就業,并與職工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接續各項社會保險。三是新公司必須于破產財產購買合同簽訂后兩個月內恢復生產。同時,該方案還對競拍成功者提供優惠政策,其中規定新公司租用原廠區用房的,3年內房屋租金按開發區標準的50%收取;企業要求進入園區的,優先安排工業用地,并給予享受入園企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2004年10月16日,原安托公司破產財產經公開競拍被公司原職工代表(與溫州業主合作)順利收購,并于10月28日平穩地完成了企業資產的整體交換。安托公司從此走上了新生之路。
浙江碧湖啤酒有限公司是蓮都區深化企業改革的又一個成功范例。該公司的前身是國營麗水啤酒廠,是蓮都區最大的國有控制企業之一,也是浙江省“老字號”的啤酒生產企業。1996年,該公司由國營企業改制為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也是同樣的原因,企業改制不徹底,生產經營和管理方式沿襲了原國有企業的基本做法,喪失了乘勢而上、加速發展的大好機遇。人多、負擔重、設備陳舊,再加上啤酒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碧湖公司一度嚴重虧損,幾乎到了破產的邊緣。2002年,國家正式將碧湖公司列入政策性破產企業名錄。
相對于以往深化改革企業而言,碧湖公司有著許多特殊性和不同點:如企業是國家計劃內破產,又如企業還在正常生產;再如企業在碧湖鎮,職工就業十分困難;此外,啤酒行業正處于快速整合的過程,碧湖公司的一舉一動,都引起了業內人士的極大關注。
改革伊始,圍繞碧湖公司有效資產如何轉讓,各方多有爭論,最終形成了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
一種意見是必須進行公開拍賣。持此意見者提出,碧湖公司屬國家計劃內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轉讓必須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其次,通過招投標拍賣,可以實現企業資產價值最大化;以公開透明、競價的方式處理破產企業資產(含廠房、設備、土地使用權)可以使資產轉讓過程盡量做到公開化、市場化,后遺癥相對較小。同時,利用公開拍賣的方式,為社會及外地企業的進入提供了便利。如果是有品牌、有實力的企業中標,企業可以贏得快速發展。
另一種意見是內部協議轉讓。具體做法是,原企業的國有土地由區政府收回,交國資部門管理。房屋、設備等有效設備由法院以歸還安置費借款的形式裁定給區國資部門,再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參照現行企業改革政策,協議轉讓給原碧湖公司多數領取安置費后以自然人身份組建新公司的職工們。這樣企業生產經營連續性強,企業領導及職工不會產生太大的思想波動,能夠達到職工思想穩定、社會平穩的效果。
鑒于這種情況,蓮都區委、區政府及時召開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國企改革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統一了思想,形成了三點共識:一要公開、依法辦事;二要有利于企業發展;三要有利于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尤其是職工再就業。在統一思想的基礎上,蓮都區最終選擇了公開拍賣的方式。
2004年2月21日,隨著拍賣師的最后一次槌音落地,碧湖啤酒有限公司以2760萬元高于評估價1560萬元的價格,被國有著名的啤酒龍頭企業燕京集團成功收購。從而實現了地方發展經濟,企業獲得新生,職工充分就業這樣一個多方圓滿的結局。
據介紹,自2003年以來,蓮都區不畏艱難,積極穩妥推進,共完成了19家國有企業的改制工作,轉換職工勞動關系或安置職工2442人,特別是安托公司、碧湖公司、經緯家紡公司、玻纖廠、合力總公司等5家重點企業改革全部完成,標志著蓮都區企業改革攻堅戰已經圓滿結束。
蓮都區深化企業改革之所以能夠圓滿成功,有不少經驗值得總結和借鑒。
——必須樹立明確的改革目標。企業改革的目標必須是一切為了發展。要正確認識“破”和“立”的辨證關系,“破”是為了更好地“立”,要樹立正確的生死觀,破產不是單純地終結了一個企業的生命,而是在于有效激活企業各類生產要素,最終推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實現“一個企業倒下了,另一個企業甚至好幾個企業站起來”的目標,絕不能甩包袱,“一破了之”。
——改革必須維護和保障最廣大職工的根本利益。蓮都區委、區政府認為,科學發展觀的核心理念是以人為本,以民為先。改革的終極目標就是通過發展經濟,贏得職工利益的長久性和最大化。因此,蓮都區在深化企業改革時,始終把維護和保障最廣大職工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改制方案廣泛聽取和吸納廣大職工的意見,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特別是在職工的社會保障、再就業等直接利益方面都有著周密的規定。如在碧湖啤酒公司的改制方案中,對職工的安置作出了這樣的規定:退休人員、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職工,按人均2.9萬元標準計提社會保障金,職工遺屬按人均1.5萬元標準計提生活困難補助費;離法定退休年齡10年內職工,經協商一致,訂立“雙繳”協議,即一次性為職工繳清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由職工本人繳納的部分)至退休年齡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上述以外職工,根據其在企業工作的年限不同,以不低于710元/年的標準,計發其經濟補償金。在再就業方面,蓮都區政府規定,企業拍賣后組建成的新公司,必須接納原公司80%以上領取安置費的職工就業,并與職工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接續各項社會保險。
——改革必須把握機遇,選準時機。國有企業越是困難的時候,越是改革的好時期。蓮都區對國企的改革就是選擇在企業將死未死之際。因為這個時候,職工普遍具有危機感,容易理解和感受到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只要找準改革啟動點和著力點,大膽決策,穩步推進,就一定能打勝深化企業改革的攻堅戰。
——必須冷靜沉著應對職工的過激情緒。企業在面臨倒閉的時候,或者因為改革而調整利益關系時,部分職工情緒不穩定,如發表過激言論、集體上訪等,這是難免的。關鍵是作為決策者,一定要善于換位思考,這樣才能充分理解職工的苦衷。蓮都區在深化企業改革時,曾多次發生群眾集體上訪事件。蓮都區把穩妥處理上訪事件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來抓,和風細雨地向職工講解政策,分析利害,讓職工真正理解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和目的性,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服勸說工作,從而避免了矛盾激化,確保了改革所需要的社會穩定。
——改革必須規范操作,做到透明公開。蓮都區在深化企業改革工作啟動前期,就擬定了《關于企業改革程序若干規定的通知》,要求主管部門和各改制企業必須規范操作,真正做到政策宣傳到位,方案經職代會審議,資產審計評估結果、資產優惠情況、股權設置、法人治理結構的產生等方面透明公開,破產財產一律經過公開拍賣實行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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