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紡織品與服裝協定》關于紡織品配額一體化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中的相關條款,自2005年1月1日起,原對我國紡織品出口設限國將取消配額限制。商務部、海關總署日前發出公告,從明年1月1日起,對相關紡織品出口不再實施配額許可證管理。
自2005年1月1日起,歐盟、美國、加拿大和土耳其將全部取消對我國紡織品的配額限
制。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崇泉就此在接受采訪時透露,明年起我國政府將采取加征出口關稅等8項措施,以保證紡織品出口的健康發展。
他說,針對中國紡織品的貿易保護主義勢力抬頭,給我國紡織品出口帶來眾多不確定因素,使我國面臨復雜的國際環境。從國內看,我國紡織品出口多以定牌、貼牌為主,缺乏自主品牌。優化產品結構,實現整個行業出口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已成為當務之急。
崇泉說,我國政府在認真聽取了有關行業組織、紡織服裝企業等多方意見的基礎上,決定在2005年一體化后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對部分紡織品采取從量稅計征方式加征出口關稅。作為經濟調節手段,關稅具有透明度高、公正、公平的優點,我們希望通過采取這一措施,鼓勵高附加值產品出口,進一步優化我國紡織品出口結構。在稅率設置上,將充分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
二是各級政府部門加強服務,及時發布紡織品出口信息。
三是適時發布紡織行業投資增長信息,防止投資過熱和重復建設。
四是鼓勵企業積極“走出去”,為企業對外投資合作、參與經濟全球化提供貿易便利和政策扶持,創造共贏發展的局面。
五是進一步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及對出口的協調引導。
六是進一步推廣ISO9000質量體系、ISO14000環保標準等行業標準,推動中國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與國際接軌。
七是通過各種貿易促進措施,鼓勵企業創立自主品牌、加大對研發和設計的投入,提高核心競爭力。
八是在紡織品貿易領域加強多雙邊的政府、行業組織和企業間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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