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集團副總經理海連成:
“中國航油若破產,影響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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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李銀)12月9日,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簡稱中航油)黨委書記、副總經理、高級會計師海連成對媒體表示,中國目前正在大力實施“走出去”的戰略,積極拓展與亞細亞各國的多方經濟合作,如果中國航油新加坡公司破產倒閉,將影響中資企業的對外形象,其負面影響不可低估。
海連成在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說,從法律關系上講,中國航油作為在新加坡上市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應以自身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依法承擔責任,而中航油
集團僅以出資額為限對新加坡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新加坡公司的債務危機不會連帶母公司,更不會連帶母公司的其他成員企業。
不過,他說,因考慮到中國航油作為中國航油集團公司重要子企業,是中國航油集團公司海外發展戰略的主要平臺和窗口;同時,新加坡公司作為新加坡知名度較高的中資上市公司,影響相當大。
為此,海連成說:“中國航油集團公司本著對各股東方和債權人負責的態度,確立了‘積極應對,冷靜處理;尋求辦法,降低損失’的處理原則,從積極方面解決新加坡公司石油衍生品交易虧損事件帶來的危機。”
海連成還指出,中國航油新加坡公司違規之處有三點:一是做了國家明令禁止不許做的事;二是場外交易;三是超過了現貨交易總量。
海連成說,經中國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中國航油新加坡公司在取得母公司授權后,自2003年開始做油品套期保值業務。在此期間,新加坡公司總裁陳久霖擅自擴大業務范圍,從2003開始從事石油衍生品期權交易,這是一種如“押大押小”一樣的金融賭注行為。
而中國航油從事的石油期權投機是中國政府明令禁止的。國務院1998年8月1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取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在境外期貨市場只允許進行套期保值,不得進行投機交易。”
2001年10月11日,證監會發布《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指導意見》,1999年6月2日,國務院令發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都有類似規定。
海連成還透露,新加坡公司從事以上交易已一年多,從最初的200萬桶一直發展到出事時的5200萬桶,一直未向母公司報告,母公司也沒有發現。直到保證金支付問題難以解決,在經營難以為繼的情況下,新加坡公司才向母公司緊急報告,也沒有說明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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