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無產權證二手房可先簽訂承租合同
王先生:我和一私人房主協商好,以二十萬元的價格購買其房產,但房主說目前他的房產證還沒辦理下來,無法辦理過戶。我現在確實急需這套住房,我該怎樣做,才能使此次交易合法并受法律保護。
趙律師:可以先與其訂立承租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在房主辦理房產證后,王先生有權優先購買該房屋,應注意的是合同里應有詳細的違約責任賠償條款,否則很難保證合同的履行。如對方不同意,最好別買。
采光權受到影響業主可要求賠償
張女士:我住松榆東里,旁邊新蓋的樓擋住了采光,我現在應該怎么辦?
趙律師:根據建設部規定,高層民用建筑樓距不低于20米,多層民用建筑樓距不低于6米,張女士可以請測繪部門測一下兩樓的間距,如果確實有問題,張女士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相鄰權的規定,請求新樓開發商賠償損失,排除相應的妨害。
辦經濟適用房產權也應交契稅
張先生:我買的經濟適用房現在要辦產權證,開發商說要先交一定費用,由中介公司辦合法嗎?
趙律師: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買受人應交納總房款的2%作為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則應按總房款的1.5%交納,還有測繪費等,如果是委托中介辦理,還需交納一定的代理費。
開發商不得擅裝小靈通發射站
張女士:我買了順義的房子,入住后發現樓頂安裝了小靈通的天線,這是不是構成侵權?
趙律師: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處分。據此,張女士所購商品房被開發商單方承諾安裝小靈通發射站的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根據規定,共用部位的使用權歸全體業主行使,是否安裝天線應當征得全體業主的一致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建設單位都不能享有擅自處分的權利。
打官司一般需時三個月以上
崔先生:我在打一場房產官司,10月開庭,現在12月了,還沒宣判,這樣合理嗎?
趙律師:這是屬于民事訴訟程序的問題,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審理案件有時間限制,簡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從立案到審結需三個月;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從立案到審結需六個月,如果延期則需有關法院批準。按照這一規定,法院至今沒有宣判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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