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陽光下的發審委更健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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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0日 10:45 證券時報 | |||||||||
    近日,中國證監會公示了第七屆發審委委員候選人名單,這表明中國證券市場發審制度進一步公開化和透明化。但是,從制度設計的一些細節來看,還是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提高發審委環節的公開化、透明化程度還有很大的空間。     首先,從名單構成人員來看,在候選人名單中,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推薦了11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推薦了12人,中國證券業協會推薦了
    其次,名單的公開程度還可以提高。按規定,新一屆發審委由25人組成,其中20人來自證監會系統之外,5人為證監會內委員。而此次公示的39人候選人名單,全是證監會外的,證監會內的候選人名單卻沒有公示。這種有差異性的公示做法值得商榷。筆者認為,所有候選人的信息都應該公示,這也是尊重公眾知情權的一種表現。此外,有必要在公示候選人信息方面做出更詳盡的規定,如公開評選發審委委員的標準,公示每位候選人詳細的工作簡歷、項目經驗和誠信紀錄等,以有利于公眾的監督。     再次,公眾對名單的反饋方式也有改善的余地。目前的做法是,對公示的發審委委員候選人有須反映的情況,凡以單位或部門名義書面反映問題的,應當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一般要求署真實姓名和所在單位或部門,便于進一步核實情況。這樣要求,確實便于有關部門進一步核實情況。但是,如果有人想檢舉某候選人,但由于擔心事后可能遭到相關方的打擊報復,他或許會不得不最終放棄。這在一定程度上就使得公示的效果打了折扣。     當然,以上這一些細節的修補也不可能完全保證選上的發審委委員的稱職和公正,因為只要發審委還有較大的權力尋租空間,之前選上的“好人”就難以保證不變成“壞人”,因此,還是要從根本上完善現行的發審制度,而不僅僅是更換發審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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