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歐盟國家對鞋類和鞋材進口加強了限制。歐盟15個成員國對從中國、印度和泰國進口的某些皮鞋,除了課以標準的進口稅之外,還規定了最低進口價格作為一種反傾銷措施。
但對于非皮革鞋類的進口稅率,則有所下降。按照普惠制(GSP)對發展中國家給予進口稅率30%的折扣,也有新的變動:從巴西、中國、印度、巴基斯坦、阿根廷和泰國進口的
皮革和原皮和從印尼和馬來西亞進口的某些塑料和橡膠制品均自1998年起不再繼續給予上述折扣優惠。從香港、新加坡和南韓進口的所有貨品自1998年5月起全部不給予上述優惠。
1986年以來,新西蘭的進口關稅逐步降低,到2000年其主要進口商品(服裝、鞋類)的關稅將降為零。目前,40%的關稅稅目已實施零關稅,但實際上90%的進口商品未征收肖稅,也沒有任何配額限制及其他非關稅壁壘。從1998年7月1日起,新西蘭的鞋類及塑料制品進口關稅已分別降到20%和7%。從市場特點看,新西蘭市場雖小,競爭激烈,但容量大,潛力可觀。
(信息來源: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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