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9日電】為了履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承諾和規范我國拍賣業經營秩序,商務部日前以部令形式正式發布了《拍賣管理辦法》,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拍賣作為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自1986年在我國恢復以來發展迅速。但隨著拍賣領域的不斷拓展,拍賣行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為了有效應對和解決這些新情況、新
問題,規范拍賣業經營秩序,使拍賣業有序、健康發展,同時為了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促進拍賣業對外開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商務部經多方聽取意見,制訂了《拍賣管理辦法》。
《拍賣管理辦法》共7章62條,除總則和附則外,分別對拍賣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外商投資拍賣企業,拍賣從業人員及拍賣活動,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規定。(10B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