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報記者 張穎
2001年9月11日早晨8點46分,“基地”組織成員劫持一架飛機撞入紐約雙塔式建筑世貿大樓;17分鐘后,另一架飛機也撞上了世貿大樓……
2004年11月8日,蘭德公民公司協會(RandInstituteforSocialJustice)透露,“
9·11”恐怖襲擊受害者賠償金額高達381億美元,保險公司支付其中51%。而這還不是最終理賠金額,因為仍有1%的訴訟官司沒有結束。
在這1%的訴訟官司中,有一起案件十分引人注目:保險公司和世貿大樓業主拉里·西爾弗斯坦對簿公堂。2004年12月6日,這場糾纏了3年多的官司似乎有了定案,紐約一法院陪審團宣布,紐約世貿大樓在“9·11”事件中遭受兩起襲擊,相關的保險公司也應作出兩次賠償,西爾弗斯坦應獲得總額為46億美元的保險賠償金。
將“9·11”恐怖襲擊定性成兩次災害,最大的受益者是西爾弗斯坦。從訴訟雙方對簿公堂的第一天起,西爾弗斯坦就堅持認為,在“9·11”事件中,雙塔遭受了兩次襲擊。他認為,兩架飛機先后間隔17分鐘襲擊了雙塔,這是明顯的兩次災害,“因此,保險公司有義務支付兩次災害的賠償。”
西爾弗斯坦的堅持不無道理。裁定“9·11”為兩起單獨災害有先例可循,多年前,發生在加利福尼亞州的一起縱火案,就曾裁定縱火犯制造4起獨立的火災,并據此進行4倍保險賠償。
然而,西爾弗斯坦的觀點開始時并沒有被認同。2003年9月,聯邦上訴法院根據韋萊保險經紀公司的證詞認定,“9·11”恐怖襲擊是一次災害,保險公司只需支付11億美元的賠償。對于這樣的裁決,西爾弗斯坦顯然無法接受便提出了上訴。
此次,陪審團推翻了第一次的裁決,將“9·11”恐怖襲擊定義為兩次災害,西爾弗斯坦代表律師對于這個審判結果興奮不已。他表示,這并非是西爾弗斯坦個人的勝利,而是所有紐約州市民的勝利。這意味著保險公司將支付一筆額外的資金用于重建世貿大樓,“我非常支持陪審團的這個決定”。
然而,西爾弗斯坦稱,他為世貿大樓投保35億美元,按照兩次賠付,保險公司應該向他支付70億美元的賠償,但是西爾弗斯坦僅收到9家保險公司支付的11億美元賠償金,而最終保險公司也只需要賠償22億美元。盡管法院的這項裁決滿足了西爾弗斯坦提出的按照兩起事件進行賠償的要求,但賠償金總額卻與他期望的相差甚遠。
陪審團對此作出的解釋是,這是陪審團根據投保人與保險公司雙方意見所作出的最折中的裁定。
面對這樣的裁決,保險公司自然不會滿意,不少保險公司甚至表示將向法院提出上訴。保險公司方面認為,賠償不應該依據恐怖分子使用“一件、兩件、或是10件、100件武器”而定。
作為世貿中心再保險公司之一,法國SCOR公司對陪審團裁定兩次襲擊表示強烈不滿。SCOR認為,這樣的司法認定是完全與保單條款相反,所謂一次災害是指由于一種原因或一系列類似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所有損失和損壞!9·11”事件符合這項定義,是由于恐怖主義襲擊這一原因造成的損失。
同時,SCOR指出,不論這些損失在多長時間內和多大區域中發生,所有損失累計獲得的損失總和算作一次災害。從這個意義上說,也否決了西爾弗斯坦所謂的雙塔受襲擊間隔17分鐘屬于兩次災害的說辭。
《國際金融報》 (2004年12月10日 第二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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