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環境的調查分析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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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9日 13: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 |||||||||
    改革開放以來,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如雨后春筍般發展壯大起來,成為推動科技進步、促進經濟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力量,其地位越來越重要,作用凸顯。截止2003年末,全省經各級科技管理部門審批認定的各類民營科技企業已達4700戶,實現技工貿總收入500億元,從業人員10萬人,其中技工貿總收入超千萬元的達到100多戶。大多數民營科技企業都已通過自主研制開發技術成果或購買、引進先進技術成果等方式,從單一的開發經營、技術咨詢、成果中介,跨入了技工貿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的發展階段。
    面對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推進,如何從吉林省實際出發,積極營造有利于民營科技企業生存與發展的良好環境,對促進吉林省經濟快速發展和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具有重大的意義。為了解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環境現狀,推動其快速發展,近期省企業調查隊在全省七個地區選取162戶企業組織實施了一次專項調查,本次調查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占42.6%,其次分別是私營股份有限公司(23.5%)、私營獨資企業(10.5%)、私人控股企業(9.9%)、中外合資經營企業(4.9%)、港澳臺商合資經營企業(3.1%)、外資企業(2.5%)、私營合伙和港澳臺獨資經營企業(1.2%)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0.6%)。調查結果顯示,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環境有了較大改善,得到了較好評價,但仍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需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     一、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環境現狀評價     ㈠發展環境的整體評價     1、企業對當前全省宏觀發展環境總體滿意度達80.8%     調查顯示,80.8%的企業對當前全省宏觀發展環境表示滿意或基本滿意,而認為不滿意的占19.2%;認為近年來全省發展環境有較大改善的企業占77.2%,沒有變化的占22.8%;認為國家制定的各項鼓勵企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在本省能夠貫徹執行的有59戶,占36.4%,基本執行的占55.5%。     2、在東北三省中,企業公認的投資環境理想地為遼寧省     此次調查中,當問及“您認為東北三省投資環境理想地”是哪里時,85%的企業選擇了遼寧省,72%的企業選擇了吉林省,63%的企業選擇了黑龍江省。     3、在吉林省范圍內,企業選擇的理想投資地是長春市     在吉林省范圍內,對于理想投資地的選擇,89.5%的企業選擇了長春市,其次分別是吉林(74.1%)、延邊(48.1%)、通化(27.8%)、四平(26.5%)、松原(15.4%)、白城(9.9%)、白山(5.6%)和遼源(3.1%)。     4、有利于企業發展的最重要因素是投資環境     此次調查中,從有利于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看,企業在對諸多因素的選擇中,按重要程度排列,居前三位的分別是投資環境(70.4%)、政策軟環境(69.1%)和市場潛力(67.9%)(詳見表1)。     表1: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因素 因 素 認 同 企 業 數 認同率(%) 第一選擇 第二選擇 第三選擇 勞動力資源 29 14 14 35.2 投資環境 54 36 24 70.4 原材料供應 5 22 16 26.5 能源、交通設施 4 20 24 29.6 政策軟環境 34 42 36 69.1 市場潛力 36 27 47 67.9     注:認同率為認同企業某項因素的企業數占調查企業總數的百分比。     5、絕大多數企業對獲益情況感到滿意或基本滿意     調查結果顯示,21%的企業負責人對企業獲益情況感到滿意,64.8%的企業負責人對企業獲益情況感到基本滿意,只有14.2%的企業對獲益情況感到不滿意。     6、企業對全省經濟發展前景持樂觀態度     在被調查的企業中,53.7%的企業對全省經濟發展前景充滿信心,持樂觀態度,46.3%的企業比較有信心,持較為樂觀態度。     ㈡對吉林省宏觀經濟環境要素的評價     調查顯示,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對宏觀經濟環境的總體滿意度為76.7%。在宏觀經濟環境諸多因素中,企業對吉林省市場需求狀況的滿意度最高,為83.3%;而對同行業的競爭公平性和融資環境的滿意度相對較低,分別為68.5%和65.4%(詳見表2)。由此可見,雖然在國家宏觀經濟平穩運行的大環境下,吉林省的宏觀經濟環境正在逐步改善,但也存在著同行業競爭公平性和融資環境滿意度相對較低等問題。     表2:對吉林省宏觀經濟環境要素的評價 要 素 企業認同率(%) 滿意度(%) 滿意 基本滿意 不太滿意 不滿意 對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 22.2 58.0 17.9 1.8 80.2 市場化程度 19.1 62.3 17.3 1.2 81.4 技術市場完善程度 13.0 62.9 22.2 1.8 75.9 信息市場完善程度 20.4 56.2 22.2 1.2 76.6 社會經濟信用程度 18.5 57.4 21.6 2.5 75.9 溶資環境 12.9 52.5 25.9 8.6 65.4 經濟技術開發能力 14.8 66.7 16.0 2.5 81.5 同行業的競爭公平性 14.2 54.3 24.7 6.8 68.5 商品(勞務)價格 16.0 60.5 19.1 4.3 76.5 企業原材料供應 27.8 53.7 14.2 4.3 81.5 市場需求狀況 12.3 71.0 16.0 0.7 83.3 市場秩序 14.8 57.4 25.3 2.5 72.2 綜合滿意度 - - - - 76.7     注:①滿意度是選擇滿意或基本滿意的企業數占調查企業總數的百分比(下表同)。     ②綜合滿意度是各項因素滿意度的簡單平均數(下表同)。     ㈢對吉林省基礎設施建設及配套服務的評價     調查顯示,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的改善得到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廣泛肯定,綜合滿意度高達92%。從要素分析來看,通訊狀況及服務的滿意度最高,為97.9%,最低的是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為85.1%(詳見表3)。     表3:對吉林省基礎設施建設及配套服務要素的評價 要 素 認 同 率(%) 滿意度(%) 滿意 基本滿意 不太滿意 不滿意 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22.2 62.9 14.2 0.7 85.1 運輸狀況及服務 30.8 58.6 9.2 1.4 89.4 通訊狀況及服務 50.5 47.4 1.4 0.7 97.9 水資源供應狀況 47.5 47.5 4.3 0.7 95.0 電力供應狀況及服務 47.5 45.1 6.7 0.7 92.6 綜合滿意度 - - - - 92.0     ㈣對吉林省社會政治環境要素的評價     從企業對吉林省社會政治環境要素的評價來看,吉林省社會政治環境的綜合滿意度為82.1%。從要素分析來看,企業對政府的信用程度滿意度最高,為91.9%;而對鼓勵和發展民營科技企業有關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相對較低,為75.9%;對社會治安狀況的認同率也較低,僅為77.1%(詳見表4)。     表4:對吉林省社會政治環境要素的評價 要 素 認 同 率(%) 滿意度(%) 滿意 基本滿意 不太滿意 不滿意 政府的信用程度 33.3 58.6 6.8 1.3 91.9 政府職能部門工作效率 22.2 59.2 15.4 3.2 81.4 政府管理與處置事務的表現 27.7 56.2 13.6 2.5 83.9 政府為鼓勵和發展民營科技企業 27.5 54.3 16.0 2.2 81.8 而出臺的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 鼓勵和發展民營科技企業有關優 22.8 53.1 21.0 3.1 75.9 惠政策的落實情況 金融系統的服務態度和辦事效率 24.7 56.8 14.8 3.7 81.5 社會治安狀況 22.2 54.9 19.8 3.1 77.1 人身安全保障 26.5 56.8 13.0 3.7 83.3 綜合滿意度 - - - - 82.1     ㈤對吉林省居住環境要素的評價     調查表明:有28.4%的企業對吉林省居住環境表示不太滿意或不滿意。從分項要素來看,企業對娛樂設施及服務和文化設施及服務的滿意度較高,分別是87%和82%,而對醫療衛生條件和居住條件的滿意度較低,分別為55.6%和60.2%(詳見表5)。     表5:對吉林省居住環境要素的評價 要 素 認 同 率(%) 滿意度(%) 滿意 基本滿意 不太滿意 不滿意 城市交通狀況 15.4 58.0 22.7 3.9 73.4 娛樂設施及服務 19.1 67.9 11.1 1.9 87.0 文化設施及服務 17.2 64.8 15.4 2.6 82.0 居住條件 13.9 46.3 37.0 2.8 60.2 醫療衛生條件 10.2 45.4 35.2 9.2 55.6 綜合滿意度 - - - - 71.6     ㈥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環境的綜合評價     從以上評價結果可以看出,民營科技企業對吉林省發展環境的綜合滿意度為80.6%,其中,滿意度最高的是基礎設施建設及配套服務,為92.0%,其次分別是社會政治環境(82.1%)、宏觀經濟環境(76.7%)和居住環境(71.6%)(詳見表6)。     表6:對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環境的綜合評價 分 項 滿意度(%) 企業發展環境的整體評價 80.8 對宏觀經濟環境的評價 76.7 對基礎設施建設及配套服務的評價 92.0 對社會政治環境的評價 82.1 對居住環境的評價 71.6 綜合評價 80.6     注:綜合評價滿意度為各單項評價滿意度的簡單平均數。     二、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環境中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隨著吉林省經濟的不斷發展,特別是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改造政策的逐步實施,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環境有了較大改善,但同時也應該對存在的問題引起足夠重視。     ㈠社會化服務現狀不盡人意     社會化服務體系主要包括資金融通、信用擔保、技術支持、管理咨詢、信息服務、人才培訓、中介服務等。吉林省在這些方面既沒有一個完善的機構,又沒有形成有效機制,使企業的社會化服務環境還不十分完善。調查表明,86.4%的企業反映吉林省社會化服務現狀不盡人意。     ㈡法律法規尚不健全     調查顯示,83.9%的企業反映一些保護投資者利益和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和完善。企業在投資經營中遇到問題時,缺少專業性的法律法規可以遵循。目前,我國雖然制定了《企業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但由于它們未能充分考慮企業的特殊性,因此難以有效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㈢政府職能轉變慢,服務意識淡薄     本次調查中有82.7%的企業認為政府職能轉變慢,服務意識淡薄。目前,政府及有關部門還沒有完全擺脫“重國有、輕民營”的思想,個別機關及部分人員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低下,既損害了企業的利益,也損害了政府的信譽和形象。表現在個別單位服務態度差;工作作風拖拉;辦事程序復雜且缺少透明度;政府對有些行業的無序發展、無序競爭缺乏有效的調控和監管手段。     ㈣企業不合理負擔依然存在     各級政府雖然多次理順收費項目,收到一定成效,但是本次調查中還有27.2%的企業認為不合理負擔仍然是改善企業發展環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有些部門還存在著一些不合理收費,從而加重了企業負擔。     ㈤資金短缺,融資困難     資金短缺,融資困難是企業成長前進中的桎梏。調查中有75.9%的企業認為資金短缺,融資困難嚴重制約了企業的發展。資金不足主要體現在企業流動資金周轉困難,由于受全球經濟發展緩慢和國內信貸手續繁瑣、融資渠道較單一等因素的影響,企業很難從銀行得到貸款。本次調查的162戶企業,53.7%的企業沒有銀行貸款,企業發展主要源于自有資金。在有銀行貸款的企業中,銀行貸款僅占流動資金的35.9%。     三、企業對改善發展環境的建議     企業認為應重點從以下方面來改善發展環境(詳見表7)。一是加大融資與財稅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認同率為85.8%;二是提高政府機構辦事效率,簡化辦事手續,認同率為67.3%;三是規范市場秩序,認同率為63.0%;四是提高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備程度,認同率為44.4%;五是完善金融服務體系,認同率為為44.4%。     表7:企業對改善發展環境的建議 建 議 認同企業數 認同率(%)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選擇 選擇 選擇 選擇 選擇 加大融資與財稅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 108 11 8 5 7 85.8 提高政府機構辦事效率、簡化辦事手續 22 56 13 12 6 67.3 提高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備程度 4 15 28 11 14 44.4 加強和完善地方性法規 1 11 21 18 16 41.3 治理企業間資金拖欠 8 16 15 13 6 35.8 提高工業化水平 5 10 14 11 19 36.4 完善金融服務體系 2 14 19 21 16 44.4 擴大和開放投資領域 5 9 22 13 11 37.0 提高教育水平 3 6 10 18 22.8 保證合同履約 1 7 11 12 19.1 規范市場秩序 6 17 9 36 34 63.0 其他 1 3 2.4     四、改善和優化吉林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環境的建議     幾年來,吉林省在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環境建設方面確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與發達省份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應努力抓住振興東北戰略機遇,在繼續改善硬件環境的同時,必須把工作重點轉移到軟環境的優化上來,以體制和機制創新為突破口,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努力促進發展環境的優化,為吉林老工業基地振興創造條件。從當前情況看,主要應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㈠加強法治建設,依法保障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為推進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國家有關部委、省委、省政府先后出臺了系列政策,為加快民營科技企業發展,加速科技成果轉化,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為了適應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新形勢,有關部門也要及時修訂部門規章,依法取消制約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條條框框。此外,要結合吉林省實際情況,依法拓寬民營科技企業市場準入范圍,降低民營科技企業的市場準入條件,為民營科技企業發展創造更為廣闊的市場空間。     ㈡為民營科技企業營造平等的競爭環境。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允許、鼓勵更多的科技人員帶技術和成果進入市場,發展民營科技企業。要積極吸引歸國留學人員來吉林省創辦民營科技企業,從事科技活動。積極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向民營科技企業宣傳政府科技計劃項目,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申報政府科技計劃項目,特別是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要從計劃管理制度上保證民營科技企業平等參與競爭,對獲得項目的民營科技企業給予同等支持。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及各類科技發展專項基金,要積極向民營科技企業開放,為其成果轉化提供支持。要積極幫助中小型民營科技企業解決貸款難問題,鼓勵有實力的民營科技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作價入股、租賃、兼并、收購等方式,參與省內中小企業改革,用高新技術增量盤活資產,擴大企業規模。     ㈢強化服務,抓好政策落實。要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服務意識,落實好發展民營科技企業的各項政策,推進民營科技企業的快速健康發展。要加強法制工作,把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重點由政策支持轉到法律保障上,依法規范和保護民營科技企業發展。要切實轉變政府工作職能,提高政策和工作的透明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時要按照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對民營科技企業落實財稅返還、技術要素參與分配、人才吸引等方面規定。加強對民營科技企業家和科技人員的培訓,使他們了解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積極宣傳民營科技企業,為推動其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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