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墉
中國國內的富豪們是一種什么樣的形象?《現代快報》12月7日的兩則報道似乎為此做了注解。其一是缺乏社會責任感、不熱心公益事業———中華慈善總會的統計數據表明,10年來其獲得的捐贈70%以上都來自港臺與國外,國內富豪的捐贈僅不足15%;同時,占有全民儲蓄總額80%的富人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到所得稅總額的10%;某些頻頻“上榜”的富豪卻
一直因為納稅方面的不良記錄備受輿論詬病。其二是個人私生活的奢侈糜爛,突出的標志便是兩性關系上的不良記錄。
之所以會存在這樣一種現象,我以為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目前我們許多富豪的經營行為及資本積累過程仍有一些不陽光的因素,依賴于太多的潛規則,從而使富豪們難以形成一種陽光性的心理需求,也難以養成陽光化的行為作風;其二,政府缺乏必要的政策誘導和政策保護,比如許多研究者提出的稅收制度設計不合理的問題,導致富豪們缺乏塑造陽光形象的外在吸引力。富豪們的這些弱點極易帶來的不容忽視的“仇富”心態。所以,無論是富豪們也好,政府也好,社會也好,都有必要來解決這一問題。
富豪們很有必要充分認識自己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其本身及其所掌握的物質資本應對社會做出貢獻。應該認識到一個沒有社會責任感的富豪,他的事業注定不會有真正長遠的發展。政府則應充分認識到塑造一個相對更公平社會的重要性,如果能夠有效使用公共資源和制度,完全可以在富豪和社會之間構架理性溝通的橋梁。一個相對公平的社會是保持社會穩定的最根本基礎,如果這一點不能保證的話,許許多多的社會理想很可能便會變成毫無意義的空談。
(曉航/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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