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8 10:58 證監會發布重大利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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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8日 11:15 上海證券 | |||||||||
    根據今天早上傳來的最新消息,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提出了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具體措施,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度舾梢幎ā穼κ袌鲇泻我饬x?投資者應如何操作?我們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     一、國有股問題緩解
    證件會表示“社會公眾股股東表決制度是在股權分置情形下試行的一項過渡性措施”,顯然國有股流通不會馬上實施,目前市場的股權問題有望進一步緩解,對市場構成重大利好。證監會表示,社會公眾股股東表決制度是在股權分置問題沒有解決之前,為緩解非流通股股東與社會公眾股股東間的矛盾而采取的一項過渡性措施。同時,《若干規定》將社會公眾股股東表決作為試行的一項制度,視其實施效果再作修改和完善。二是增加了股東大會的催告程序,規定上市公司發布股東大會通知后,應當在股權登記日后三日內再次公告股東大會通知。三是增加了對社會公眾股股東的持股和表決情況的披露要求。規定上市公司公告股東大會決議時,應當說明參加表決的公眾股股東人數、所持股份總數、占公司公眾股股份的比例和表決結果,并披露參加表決的前十大公眾股股東的持股和表決情況。四是在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辦法方面還增加了一條規定,要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利潤分配的,不得向社會公眾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或向原有股東配售股份。     二、保護投資者利益     《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該規定對“征求意見稿”作了四項修改和補充,提出了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具體措施,對投資者構成實質性利好。對于《若干規定》發布前已就重大事項作出股東大會決議并已公告的公司,可以不用履行公眾股股東表決程序,已公告股東大會通知但尚未召開股東大會的,必須執行《若干規定》!度舾梢幎ā窂脑囆泄局卮笫马椛鐣姽晒蓶|表決制度;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實施積極的上市公司利潤分配辦法;加強對上市公司和高管人員的監督等五個方面,提出了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具體措施,初步形成了抑制濫用上市公司控制權的制約機制。     三、大盤仍將下跌     從技術面看,目前大盤已經擊穿了短期重要支撐位,呈現三角形破位格局。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應以獲利出局為主。我們前期連續推薦的ST興業(資訊 行情 論壇),一個交易周的收益應在20%以上,可獲利出局,以規避技術面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本報告中的信息均來源于已公開的資料,我們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報告中的信息或所表達的意見并不構成所述證券買賣的出價或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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