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同志:
某轉債的募集書稱,公司轉股價格修正幅度超過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經(jīng)股東大會審議后實施。本公司董事會直接行使本項權力的次數(shù)在12個月內不超過1次。我想知道股東大會修正轉股價的權力是否也是1年1次?在12個月中董事會已修正過轉股價,股東大會是否還可修正?
江蘇 趙小姐趙小姐:
招募書對股東大會在一年內修正轉股價的次數(shù)未作限制,但受限于召開董事會、股東會都要提前通知、公告等法定程序,實際操作中不可能無限制,即使朝令夕改,大概也超不過10次。基于招募書,只要董事會對轉股價的修正決定是有效的,股東大會就不能做出對轉債持有人不利的修正。
周曉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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