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貨幣市場基金的爭議不少。爭議主要集中在估值方法、投資品種和剩余期限三個方面,這些都與法規賦予基金經理們發揮的自由裁量空間有關。
準確的估價,是貨幣市場基金維持基金凈值穩定的重要因素。圍繞估值問題的爭議,主要表現為采用攤余成本法計算時選擇的0.5%偏差,有時并不能真實反映出準確的凈值。
目前,市場上所有的貨幣市場基金合同均明確表示自己采用的是攤余成本法計價方式。具體的說,計價對象以買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計提利息,并考慮其買入時的溢價與折價在其剩余期限內進行平均攤銷。然而,由于0.5%的偏差浮動空間顯得過大,容易導致公布的基金凈值與實際結果出現明顯的差距。
基于此,有業內人士建議縮小可供修正的偏差范圍,以收窄計算基金凈值可能出現的差錯幅度。銀河銀富貨幣市場基金經理索峰說,雖然規定的最高0.5%偏差沒人輕易會去突破,但不同托管銀行對每只貨幣市場基金執行不同的偏離度,容易給不良競爭增加機會。
來自南方基金公司的消息說,南方現金增利基金的最近7日年收益率已經超過了3.20%,為我國貨幣市場基金運作一年來的新高。南方現金增利基金的業績新高,顯然與部分還停留在2.5%以下貨幣市場基金形成了明顯的反差。因此,如果對浮息債的投資并不影響未來流動性,就足以表明貨幣市場基金的高收益取向并無不妥,反而說明投資品種的創新能給市場帶來新的機會。據南方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總監劉情劍測算,國開行第17期金融債12月1日上市當天,就為南方現金增利基金增加了約1000萬元的浮動盈利,分攤到每萬份基金上的收益約為5.80元。
允許把以市場利率為基準利率的、利率調整頻率小于一年的債券納入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范圍,是《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的條款。從華夏現金增利基金與南方現金增利基金一起將浮息債納入投資范圍上似乎可以看出,浮息債成為貨幣市場基金新投資品種沒有法規障礙。市場的爭議,在于浮息債的7天回購利率為基準利率是否與以市場利率為基準利率的可變利率屬一回事。爭議產生的原因,同樣是因為《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沒有明確的說法。
《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要求,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180天。從目前了解的情況來看,幾乎所有貨幣市場基金報告時點上的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都沒有超過180天。劉情劍說,市場爭議的是應該不應該去做到實時達標。
由于《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沒有明確說明到底是不是要求任一時點都達標,使得部分貨幣市場基金在季報、半年報等報告日即將來臨之前才把平均剩余期限調整到符合規定標準。此外,《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只規定了單個品種的平均剩余期限計算方法,使得基金公司在調整投資組合剩余期限時會優先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計算方法。在這種情況下,完全一樣的投資品種計算出來的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卻不同。而平均剩余期限的不同,直接影響著杠桿投資時能夠放大的資金量高低。
綜上所述,估值方法、投資品種和剩余期限引發的爭議,都與法規賦予基金經理們發揮的自由裁量空間有關。那么,在爭議產生之后,是否需要通過頒布《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配套細則來進行管制呢?
劉情劍認為,只要有利于貨幣市場基金的健康發展,通過頒布配套細則來管制也不失為一種辦法。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市場之所以產生爭議,與部分收益率難以提高的貨幣市場基金迫于同業競爭壓力有關。貨幣市場基金本身就是基金家族中最為透明和簡單的品種,通過基金契約就可以起到嚴格規范基金管理人行為的目的,不需要再出臺專門的配套細則來規范。上海證券報記者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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