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入世三周年產業報告·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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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3日 17:30 上海證券報 | |||||||||
    銀行業改革尚未到位 控制權爭奪將趨激烈     ○中資金融機構競爭力得以提升,但現有的金融機構經營模式、監管模式也受到一定的沖擊。     ○不斷出現的交叉業務和企業本身引出的混業現象,將成為監管部門
    ○外資金融機構已成為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經營狀況已穩定進入盈利期。     ○一方面,對外資金融機構的限制在逐步取消;另一方面,外資金融機構在某些方面也享受到了超國民待遇。     入世三周年以來,中國按照加入WTO的條款要求,分步驟、分階段開放金融服務業,完善金融法規體系和監管體系。中國實施金融業對外開放政策以來,中資金融機構競爭力增強,外資金融機構也開始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如何評價入世這三年對中國金融業的積極效應和影響?外資金融機構進入規模擴大階段后將會給我們帶來什么新問題,如何研究對策?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博士。     外資金融機構已成為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記者:金融子行業和不同地區的開放程度有什么差異?隨著外資金融機構地域限制的放開,這種格局又會發生什么變化呢?     巴曙松:中國巨大的經濟增長潛力和充滿巨大發展空間的金融服務需求相結合,成為對外資金融機構來說極具吸引力的業務機遇。國際知名的金融機構不少已經進入中國,外資金融機構已經成為中國金融體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從目前銀行、保險開放的深度和廣度看,保險業要高于銀行業。這種格局是基于中國金融市場的現實需求而形成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適應中國金融業開放的風險與收益的權衡。中國保險市場基礎較為薄弱,加上處于轉軌期的中國對于保險的需求增長較快,外資保險的加入能夠彌補這一巨大的缺口,因而對現有中資保險公司的正面沖擊較小,而中國銀行業的改革尚未到位,使得政府在開放銀行業時更加謹慎。     在布局上,外資金融機構比較注重對設置分支機構的成本與效益權衡,所以經濟相對發達的中國沿海地區和中心城市是外資銀行設置機構的首選。     隨著外資金融機構經營地域的放開和中國區域經濟格局的變化,外資金融機構的經營地域開始逐步調整:一是歐美金融機構從珠三角轉向長三角。二是在CEPA框架帶動下,一批中小港資銀行開始在深圳登陸。三是外國中央銀行開始在北京設立機構。     記者:2002年至2003年間,有將近40家外資保險公司的代表處撤離了中國。這是否表示外資金融機構正在放慢其在中國的發展速度?     巴曙松:不是這樣。外資金融機構在進入中國的初期的確呈現出"水土不服"的癥狀。     從目前情況看來,外資金融機構正逐步度過適應期,開始走上良性發展軌道。有數據表明,分布在中國東南沿海發達地區的分支機構已率先進入盈利期。截至2004年6月底,落戶上海的外資銀行及代表處73家,2004年上半年各項貸款153.9億美元,同比增長50.68%;存款87.58億美元,同比增長65.21%,增幅均高于同期中資商業銀行的水平。     入世對中國金融體系產生深遠影響     記者: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曾說過,"外資銀行最關鍵的貢獻在于向中國銀行業展示了現代銀行運作特有的治理機制和先進的管理方式,促進了中國銀行業服務水平的改進。"您認為,這些變化真的在中國金融業身上發生了嗎?     巴曙松:開放政策的實施確實使中資金融機構的競爭力得以提升。通過與外資金融機構的合作,中資金融機構首先通過外方股東的參與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風險管理能力,規范公司的市場行為;通過借鑒外資公司已經成熟的產品和服務模式,提高傳統業務以外的高附加值業務能力;外資金融機構豐富的管理與經營經驗將產生較大的外溢效應,善于學習借鑒的中資機構在合作過程中不斷提高自身管理與業務能力,從而產生明顯的"學習效應"與"示范效應"。     記者:對外開放還給中國金融業帶來了什么?     巴曙松:中國國有獨資金融機構效率低一直是困擾中國金融業改革的一大問題。引進外部戰略投資者成為一個比較具有可行性的路徑。通過外資金融機構的參股或合資,可以提高中資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水平,推動中資金融機構走出改革的困境。中國保險業三大主要公司成功引入戰略投資者和建行、中行的股份制改革中正在引進海外戰略投資者的舉動,正是借助外力推進國有獨資金融機構改革。     另外,金融業的對外開放也促進了中國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水平的提高。一方面,進入中國金融市場的外資金融機構活躍程度高,監管國際活躍性銀行顯然需要更多的監管技巧和評估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程序的能力。這將迫使監管當局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強金融監管。     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可以通過接觸和學習世界先進的監管理念和方法,運用到中國的監管實踐中。如中國銀監會成立后專門成立了銀監會國際咨詢委員會,邀請國際上一些著名專家出任委員,為借鑒國際經驗強化風險監管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機制。銀監會開展的有效核心原則自我評估以及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持續性監管,也充分借鑒了國際經驗。     當然,外資金融機構涌入中國后,也對中國金融業產生了一些沖擊。     一是中資金融機構優質客戶流失。     二是對宏觀金融政策的實施效果造成影響。目前,中國的外資銀行的資金主要來自國際金融市場,與國內金融機構相比,它們受貨幣政策的影響和約束較小,貨幣政策工具對外資銀行的影響有限,如再貸款、再貼現等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窗口指導等政策性工具的作用減弱。     三是 "扭曲合資"可能造成壟斷行為。中國要求外資壽險公司必須采取合資方式進入市場,但是,一些占有公共資源、帶有壟斷性質的國內大型企業,卻試圖利用公共資源或股東優勢分享保險市場資源。他們利用合資壽險公司組織結構存在的制度缺陷,以及外資希望盡快進入中國保險市場的心態,紛紛與外資組建合資公司,從而獲得超額經營利潤,扭曲了合資保險的本意。     外資金融機構將加強對控制權的爭奪     記者:中國金融業進一步開放,直至全面開放后,中外資金融機構之間將是什么關系?     巴曙松:未來中外資金融機構仍將是競爭與合作并存。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后,已經在人才、客戶、業務等諸多方面與中資銀行展開競爭。同時,中外雙方又會通過利用外資機構的品牌、先進技術、設備和服務與中資機構廣泛的網絡相結合進行合作,優勢互補。     我認為,進一步開放后,外資金融機構將加強對控制權的爭奪。     目前中國的合資金融機構大多要求中方控股,至少是擁有50%的股權。隨著中國金融業開放力度的加大,外資優惠待遇的消失以及業務限制的逐步取消,外資公司將逐漸謀求控制權。這種勢頭已經開始顯現。除中小銀行的公司治理較為健全、歷史包袱較小等原因外,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它們更看重的是對銀行的控制力。     而在保險業方面,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合資的絕大多數對象是中國非金融行業巨頭,外資依托國內特大壟斷企業的財務資本和市場網絡發展業務,同時利用合資對象不熟悉業務的特點掌控經營權,而在企業以后的增資擴股過程中,外方完全可以憑借資金優勢來取得相對或絕對控股地位甚至完全收購。這一趨勢在中國工商企業的開放進程中同樣經歷過。     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必須解決三大問題     記者:以混業經營方式為主的跨國金融集團公司將從各種渠道分別進入中國的銀行業和保險業。我們要如何在分業監管下面對不斷出現的交叉業務和企業本身引出的混業現象呢?     巴曙松:這的確是監管部門面臨的一個新問題,層出不窮的混業現象,意味著監管難度將不斷提高。目前中國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分業監管體系業已形成,對一些混業經營的跨國金融集團而言,各個監管當局對其在華業務都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充分整合各監管當局的資源,加強協調和溝通機制,以便提高監管效率和監管效果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     還有兩個問題也相當迫切,一個是如何為中外資金融機構建造公平競爭的平臺,另一個是如何引導外資金融機構參與中國金融的薄弱環節。中國銀監會宣布,從12月1日起,對設在西部和東北地區的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或外資銀行在西部和東北地區設立機構等,將放寬審核條件或優先審批,就是出于這一考慮。(記者 朱莉)金融創新沒有時間表     3年前的12月11日,我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包括銀行、保險在內的金融業對外開放揭開了新的篇章。經營領域的限制逐步放開,業務產品更齊全、創新能力更強的外資金融機構必將對國內金融機構帶來新的壓力。時至3年后的今天,人們不難發現,應對挑戰,我國金融業在業務和創新方面走出了可喜的一步。     網上銀行:服務延伸到客戶家中     3年來,尤其是今年以來商業銀行加快業務創新和產品創新有目共睹。隨著網絡與生活關系越來越緊密,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日益增多,多家銀行因需而變推出了網上銀行。它將銀行服務直接延伸到客戶的家中和辦公室。一些商業銀行推出的"創新產品菜單"中,已涉及國際上較流行的期權、掉期等金融衍生交易、應收賬款買斷以及基于集中式系統的網絡化結算服務等,并且開發了買方付息票據貼現、法人賬戶透支、貸款業務轉讓等創新業務。     銀行卡:琳瑯滿目     與此同時,"入世"后備受外資銀行看好的領域------銀行卡領域創新之舉也層出不窮,如民生、廣發銀行專們為女性量身設計了女性信用卡和服務;興業銀行與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以及國內各大基金公司于今年8月6日聯合推出了興業卡"銀聯通"網上基金超市業務等。各種個人外匯理財產品更是琳瑯滿目,從國有銀行到股份制商業銀行,幾乎家家都有了自己的外匯理財產品。最近人民幣理財產品又開始登場,不斷滿足市場的需要。     保險新品:層出不窮     在外資保險新險種頻出的同時,國內保險也不甘落后。當美國友邦兩年前在中國率先推出"老人險"后,各壽險公司也紛紛推出了"艾滋病保險"、"新聞記者險"等個性化的險種。近年來,保監會實施了財產保險公司條款費率事后備案制度,積極推動了財產保險公司產品創新,使市場產品創新呈現出快速發展的新局面。到今年8月,11家中資財產保險公司銷售的個性化車險產品超達60多個,在保監會備案的產險產品達676件,是去年同期的2倍以上,產品覆蓋了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等領域。此外,國內信托業的信托創新產品也層出不窮。     當然,在銀行和保險產品的創新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銀行產品吸納性創新多,原創性創新少。保險產品容易被復制,創新動力不足,沒有形成科學的產品創新機制,缺乏個性和針對性。     產品創新提升保險業競爭力     根據入世承諾,入世3年后,也就是今年12月11日后我國所有保險及相關服務業將取消地域限制,并允許外國保險公司向外國人和中國公民提供健康險、團體險和養老金/年金險服務。這意味著, 我國保險業將全面對外開放,外國壽險公司可以從事所有與中資壽險公司一樣的業務,2005年我國保險業將面臨更嚴峻的考驗。今后將如何繼續進行業務和產品創新?     一些保險公司人士表示,要提高保險產品的競爭力,今后將開辟新的領域,圍繞國家經濟和社會生活,圍繞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進行產品創新。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責任保險和農業保險四個領域為重點:一是在養老險領域大力開拓企業年金市場;二是在醫療保險領域開發出更多更實用的保險產品,三是在責任保險領域開發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安全的產品,以及探索農村保險等。     銀行業大力開拓中間業務     銀行業人士表示,除了進一步開發電話銀行、信用借記卡、代客理財設計、對外擔保等新的銀行產品外,還要積極開發期權、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高科技含量的新型金融產品。要在保持傳統業務主體地位的基礎上,大力開拓中間業務,不斷培植新的經濟增長點。有些創新產品一直在開發研究,如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MBS),從正式提出至今已經6年,此外,資產證券化(包括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貸款證券化)等都在期待中。(記者     朱兆荃)[權威觀點] 友邦保險上海分公司總經理 鮑可維:人才培養最關鍵     盡早將成熟的經驗和產品引入中國市場     按照中國入世承諾,到12月11日,外資壽險公司將可以從事所有中資壽險公司現在的全部業務。     友邦保險以及我們的母公司美國國際集團(AIG)在團體險、養老金/年金產品的開發和運作上都有很成熟的經驗,我們希望早日能將這些產品及成熟的經驗引入中國市場。     目前,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產品設計、人員培訓、系統支持等都在按部就班地進行著。     中資與外資的差距正在縮小     1992年,友邦保險在上海設立第一家分公司,掀開了中國保險業對外開放的新篇章。我們的經營模式和服務手段很快為其他保險公司效仿或發展。     可以說,開放前的中外資保險公司的巨大差距如今正在縮小。但由于外資保險公司在海外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成熟經驗,在保險產品的結構及風險控制的能力,以及標準的制定及貫徹能力上仍有很強的優勢。     占據市場主動地位的關鍵是培養本土人才     要在全面開放后占據主動,無論是中資還是外資保險企業最緊迫的任務就是人才的培養。這同樣是友邦進入中國市場以來從未放松的一環,也是為什么我們在拓展中一直占據比較主動地位的原因。     例如,友邦剛進來時,國內還沒有本土精算師,友邦就與國內著名高校聯合培養本土精算人才,他們當中有許多人獲得了國際認可的北美精算師(FSA)稱號,部分供職于友邦,大大充實了我們的精算實力。     在市場不斷發展的情況下,客戶對保險代理人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希望代理人能提供全方位的理財建議,友邦又適時地培養出第一批財務策劃顧問,滿足了這部分市場需求,又一次占據主動。     同時,往往是自己培養的人才,對公司的企業文化等都有較強的認同感,歸屬感也比較強,所以公司的發展也會相對穩定。     因此,保險公司要想獲取主動,就必須要用長遠的眼光,花大力氣培養本土的保險人才,否則就有可能陷入一面是不斷發展的市場,但另一面人才又極其匱乏的窘境。這也是促進中國保險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中資和外資公司今后的關系:相互學習、公平競爭     中國的保險市場還相當年輕,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的保險需求會越來越大。     所以,一方面,無論中資還是外資保險公司,應該相互學習,取長補短,攜起手來共同開拓這個市場;同時,保險公司之間又應該在公平的環境下,保持一定的競爭關系,有競爭,才有發展,從而促進保險市場更快速的發展。     修改或頒布的主要法律     1、《銀行業監督與管理法》     2、《商業銀行法》     3、《中國人民銀行法》     4、《保險法》涉及到外資金融機構的規章     《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保險經紀公司管理規定》     《保險資產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試行)》     《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外資銀行并表監管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     《銀行卡管理條例》(起草中)銀監會關于進一步開放銀行業的政策措施     一、自2004年12月1日起,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將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擴大到昆明、北京、廈門、西安、沈陽。在上述五城市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所在地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提交經營人民幣業務申請,由其直接轉報中國銀監會審批。已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可將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范圍擴大至上述五城市。     二、自2004年12月1日起,對設在西部和東北地區的外國銀行分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申請,銀監會將放寬審核其盈利的資格條件,即從目前考核單家分行盈利,改為合并考核申請人在華所有分行的盈利。     三、對外資銀行在西部和東北地區設立機構和開辦業務的申請,銀監會在審理時設立綠色通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     四、自2004年12月1日起,外資金融機構申請在華設立代表處,申請人可將申請資料直接報送銀監會,同時抄報擬設機構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同時,銀監會授權各銀監局對本轄區內外資金融機構代表處更換首席代表進行任職資格審查和核準。     五、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許外資銀行經向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備案后,在其已獲準的客戶對象和業務范圍內,按照相關規定從事代理保險業務。     銀監會在堅持審慎標準的前提下,將加快對外資銀行設立同城支行、開辦人民幣業務及衍生產品等業務的審批,為外資銀行在華發展創造更為寬松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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