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明年1月1日起,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由原來的6000元調整為20000元。昨天,中國人民銀行對新的出入境限額發出公告。央行有關負責人同時表示,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增加不會對國內經濟產生不利影響。
據了解,出入境每人每次6000元的限額是在1993年制定的。該負責人解釋說,1993年全國居民消費水平為1331元,限額6000元是全國居民消費水平的4.5倍;2003年全國居民消費
水平為4089元,如按1993年的比例測算,人民幣出入境限額調整至20000元人次是適當的。
針對“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增加會不會對國內經濟產生不利影響”的疑問,該負責人表示,從人民幣流出境外的流向和流量看,這種可能性發生的概率很小。因為當前人民幣流出境外主要有三個方向:一是流向港澳臺地區,滿足內地與港澳臺地區人員往來、旅游等需要;二是我國商務和旅游人員出境攜帶到東南亞地區,用于小額支付;三是在我國邊境地區,人民幣流向朝鮮、蒙古、尼泊爾、緬甸、越南、俄羅斯,用于邊境貿易活動。而目前央行已向香港、澳門銀行提供人民幣清算安排;與越南、蒙古、俄羅斯等國家簽訂了邊境貿易結算協議。這些措施可以保證人民幣有序回流,不會對國內貨幣流通產生較大影響。當前,流通中現金只是貨幣供應量中的一部分,約占8%,這一比例還有不斷減小的趨勢。而境外流通的人民幣現鈔占貨幣供應量的比例就更小了。因此,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對國內經濟影響很小。
作者: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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