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出入境限額調高至20000元
現行6000元限額已無法滿足需求,明年1月1日起實行
本報訊 (記者謝艷霞)昨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稱,自2005年1月1日起,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將由原來的6000元調整為20000元。這是央行自1993年至今10余年首次調高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央行有關負責人昨天還透露,將適時建立和完善中國與周邊多個國家和地區之間人民幣正常的雙向流通機制。
央行有關負責人昨日解釋稱,10余年間,我國成功地抑制了通貨緊縮的壓力,港澳地區
與內地經濟交往密切,同時邊境貿易快速發展,人民幣在俄羅斯、蒙古、越南、緬甸、尼泊爾等周邊國家成為邊貿結算的主要幣種。此外,中國已與日本、韓國、菲律賓簽署了人民幣與對方貨幣之間的雙邊貨幣互換協議。所有這些情況都表明,亞洲國家對人民幣的潛在需求日益增大。此外,中國內地旅游者存在使用現金在當地大量購物的偏好,出境旅游需要攜帶較多人民幣。因此,現行規定的每人每次6000元出入境攜鈔限額已不能滿足需要。
根據1993年公布的出入境限額為全國居民當時消費水平的4.5倍的比例測算,新人民幣出入境限額調整至20000元/人次是適當的。更何況,自2003年9月1日起,居民和非居民個人一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無需向海關申報,可直接攜帶出境,比原來每人每次2000美元的標準調增1.5倍。與此銜接,央行需要對人民幣出入境限額作出相應調整。
人民幣現鈔跨境流動增加是否會對國內經濟產生不利影響呢?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從人民幣流出境外的流向和流量看,這種可能發生的幾率很小。此外,該負責人還透露,央行將適時建立和完善中國與周邊多個國家和地區之間人民幣正常的雙向流通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