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產部手機發牌權移交發改委 核準標準年底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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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2日 13:45 北京晨報 | |||||||||
    信產部前日借新華社發出一篇微妙的新聞稿,手機生產審批制改為核準制。這意味著,手機生產的主要核準權限已轉移到國家發改委手中。     此時,信產部身陷“奧克斯狀告信產部公案”的輿論漩渦已五十天了。
    10月12日,奧克斯向北京一中院遞交訴狀,狀告掌管手機牌照“生殺大權”的信產部。不過,原本7天確定是否立案卻被無期限拖延。眼下,手機牌照由審批向核準邁進使形勢突變,那么,此案難逃無疾而終的命運。     在新華社這篇文章中,今年7月16日下發的《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附件中規定,“國家特殊規定的移動通信系統及終端等生產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這里的終端即指手機。而“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核準,其中重要項目報國務院核準”。     文中“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隨后下發的《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中已明確。     這意味著目前手機生產的主要核準權已移至國家發改委手中。當然,具體的核準標準還在制定中,最快今年年底前公布。     這樣,奧克斯對信產部的起訴已經變得無力。不過,記者注意到,奧克斯的態度也已變得曖昧。     “我們在等待手機生產核準制度細則出臺,”此案的直接操作者奧克斯全國市場總監李曉龍態度溫和地說,“奧克斯拿到牌照就撤訴!笨磥恚瑠W克斯的火氣已消。     據透露,法院跟奧克斯“私下調解”,一切等核準制度出臺后再說。     手機牌照制度始于1998年,信產部和原國家計委聯合發出《關于加快移動通信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俗稱“五號文件”。文件規定“嚴格控制移動通信產品生產項目的立項、審批”,同時“對移動通信產品生產企業嚴格監管,并將移動電話的生產納入國家指導性計劃”。該文件形成手機牌照制度,并沿用至今。迄今為止,信產部共發出49張手機生產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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