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通過立法程序修改、廢止110件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取消197項行政許可項目,精簡幅度達80%。其中,廣西地方性法規清理后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118項,政府規章清理后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79項。廣西對保留的47項行政許可項目及其實施主體進行了嚴格的審核認定和規范,形成了《自治區本級行政許可項目及其實施主體目錄》、《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并向社會公布。我國政府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承諾在過渡期內取消對進口酒類的特別規定,以便使單獨一個許可證即可授權銷售所有酒類,而
不考慮原產國。然而,此前《廣西壯族自治區酒類管理條例》規定,進口酒類必須持有特種批發許可證和特種零售許可證。上述例子說明,一些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不公平對待市場主體或者與世貿組織規則和我國政府所作承諾不符合,就必須取消。這次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既涉及經濟管理、社會管理事務,也涉及行政管理等其他方面事務。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對依法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要不折不扣地落實,不得再行審批或者變相審批。同時,強化行政許可項目取消后的后續監管工作,防止出現“管理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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