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濟百(600807)關于仲裁事項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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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2日 06:5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日前,中國工商銀行濟南市歷下區支行就與本公司之間的借款擔保合同糾紛一案向濟南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申請,濟南仲裁委員會根據雙方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進行了仲裁庭調查。根據《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
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收到了濟南仲裁委員會(2004)濟仲裁字第360號《裁決書》,裁決如下: 一、被申請人山東濟南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返還所欠申請人中國工商銀行濟南市歷下區支行貸款本金84810000.00元、利息7519823.07元(計算至2004年9月20日)及至償還日的欠息。上述欠款,被申請人于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付清; 二、若被申請人未按時還清所欠申請人上述債務,申請人有權依法對所約定的抵押物實現抵押權; 三、本案仲裁費用380579.00元,由被申請人承擔。 本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態的進展情況,并按《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高級管理人員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東濟南百貨大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四年十二月一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