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增發不超過7,600萬股A股網上發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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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2日 06:4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厶貏e風險提示] 。壑匾崾荆
1、金融街(資訊 行情 論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發不超過7,6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4]161號文核準。 2、本次增發采取網上和網下同時累計投標詢價的方式進行,所發行股票扣除原社會公眾股股東獲售申購中的優先配售部分后,其他獲售申購按照相同的配售比例在網上、網下進行配售。對機構投資者的網下發行由主承銷商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3、本公告中有關申購的具體規定僅適用于對發行人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及其他社會公眾投資者的網上發行。有關網下發行事宜請參閱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報》等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報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發不超過7,600萬股A股網下發行公告》。 4、本次增發詢價區間上限為股權登記日(2004年12月7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股權登記日)股票收盤價的算術平均值,下限為上限的85%,詢價區間包括上限和下限。具體詢價區間將于2004年12月7日(T-1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報》等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報刊上公告。 5、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網下申購情況并結合發行人的籌資需求,協商確定最終發行數量和最終發行價格。確定最終發行價格后,只有符合本次發行辦法規定且申購價格不低于最終發行價格的有效申購方可獲得配售。 6、發行人本次發行經核準的發行數量將不超過7,600萬股,最終的發行數量根據發行人本次發行之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億元)和最終發行價格確定。 7、本次發行不設置網上、網下的初始配售比例。如出現超額認購,則除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優先認購權部分的獲售申購將獲得足額配售外,網上、網下的其他獲售申購將按照相同的配售比例進行配售。 8、本次發行將向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優先配售。原社會公眾股股東的有效申購,按其股權登記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持股數量以10:2的比例優先配售(金融街本次發行前總股本38,312.664萬股,其中社會公眾股18,057萬股,本次發行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可優先認購3,611.4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47.52%)。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放棄以及未獲配售的優先認購權部分納入剩余部分進行比例配售。 9、除行使優先認購權外,機構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上或網下兩種申購方式中的一種參與本次發行,如果機構投資者同時參與網上和網下申購,則網下申購部分將被視為無效申購。參加網下認購的機構投資者若同時為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其行使優先認購權部分的申購必須以網上申購的方式進行。 10、若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持有的金融街股票托管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其優先認購權合并計算,在其中一家證券營業部報價申購。 11、本次發行期間,金融街股票于招股意向書摘要刊登日2004年12月2日(T-4 日)上午9:30 至10:30停牌1小時,自申購日2004年12月8日(T日)起至發行結果公告日2004年12月13日(T+3日)上午10:30止停牌。上述日程安排如遇不可抗力順延。 12、本次發行的股票不設持有期限制,發行人將盡快申請本次發行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13、本次發行不作除權安排,增發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14、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醒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根據本次發行方案的設計,投資者將可能承擔由于申購未獲配售而導致的資金占用風險。 15、本公告僅對發行人本次網上增發A股的有關事宜向投資者進行說明,不構成針對本次增發股票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公司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仔細閱讀2004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報》等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報刊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發招股意向書摘要》及刊載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發招股意向書》全文。有關本次發行的其他事宜,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視需要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報》等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報刊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為方便投資者,本次發行的有關資料亦刊載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坩屃x] 除非特別指明,以下詞語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義: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發行的種類及數量 發行人本次增發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為1.00元,數量不超過7,600萬股。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網上、網下的申購情況及發行人籌資的需要確定,并在申購結束后的發行結果公告中公布。 2、網上發行對象 本次網上發行的對象為股權登記日2004年12月7日(T-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其他社會公眾投資者。 3、發行地區 全國與深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各證券營業網點。 4、發行價格的確定 本次發行采用在發行詢價區間內網上、網下同時累計投標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1)詢價區間:本次發行申購價格詢價區間的上限為發行人股權登記日前20個交易日(不含股權登記日)股票收盤價的平均值,下限為上限的85%,詢價區間包括上限和下限。具體的詢價區間將在2007年12月7日(T-1日)公告。 2)發行價格的確定: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綜合機構投資者網下有效申購和公眾投資者網上有效申購情況(含發行人原社會公眾股股東的有效優先申購),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對申購數量進行統計,最終由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排序和統計結果,結合募集資金需求總量,按一定的超額認購倍數協商確定發行價格和最終發行數量。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將在2004年12月13日(T+3日)的發行結果公告中公布。 5、原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優先認購權 本次發行中,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按照10:2的比例享有優先認購權。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按照規定的辦法參與網上申購時,其獲售申購按股權登記日收市后所持股數每10股配售不超過2股(含2股)獲得足額配售。如參與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同時也是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其優先認購權必須通過網上申購的方式行使。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放棄以及未獲配售的優先認購權部分納入剩余部分進行比例配售。 6、網上、網下配售比例 本次發行不設置網上、網下的初始配售比例。所發行的股票扣除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優先配售部分后,按照相同的配售比例在網上、網下進行配售。 最終發行數量-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優先配售數量 配售比例= ???????????????????????? 獲售申購總量-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優先配售數量 注:配售比例保留到小數點后七位數。 7、除行使優先認購權外,機構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上或網下兩種申購方式中的一種參與本次發行,如果機構投資者同時參與網上和網下申購,則網下申購部分將被視為無效申購。 8、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 上述日期安排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與發行人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期。 9、承銷方式:承銷團余額包銷。 10、網上申購簡稱:“金融增發”,申購代碼:“070402”。 11、本次發行的股票不設持有期限制,發行人將盡快申請本次發行的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12、擬上市地:深交所。 13、本次發行不做除權處理,增發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二、網上發行方式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統,在申購日指定時間內,將不超過7,600萬股金融街A股股票存入其在深交所開設的股票發行專戶,并作為股票唯一“賣方”,有意申購的投資者在指定的時間內,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營業網點,根據規定的詢價申購方式進行申購委托。 申購結束后,由深交所系統主機按經核實的資金到位情況統計申購總量。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合并統計網上和網下的有效申購情況,然后根據整體申購情況以及發行人的籌資需求,雙方協商確定本次發行的最終發行數量、發行價格。上述事項確定后,符合本次發行辦法規定的有效申購中申購價格高于或等于最終確定發行價格的為獲售申購(包括網上及網下申購),具體按如下原則獲得配售: 1、詢價區間下限以上(含詢價區間下限)的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或等于最終發行數量,所有申購均按其有效申購量獲得足額發售。投資者認購后的余額由承銷團按承銷協議包銷。 2、詢價區間下限以上(含詢價區間下限)的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最終發行數量(即出現了超額認購的情況),則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超額認購的實際情況以一定的超額認購倍數確定發行價格。確定最終發行數量和發行價格后,所有高于或等于發行價格的有效申購(即獲售申購)依如下順序: (1)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優先認購權部分的獲售申購首先獲得足額配售。可優先認購股數為其在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發行人社會公眾股股份數乘以0.2(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取整精確到1股)。若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放棄行使優先認購權或其獲售申購數量小于其可優先認購股數,則其放棄部分以及未獲配售的可優先認購股數部分納入比例配售中。 (2)扣除原社會公眾股股東獲得優先認購的股票外,其他獲售申購將按網上、網下相同的配售比例進行配售。具體的配售比例詳見本公告“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向不具有優先認購權的獲售申購的發售過程中,獲售數量只取計算結果的整數部分,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的不足1股的零股累積后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三、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的規定 1、原社會公眾股股東與其他社會公眾投資者使用同一申購代碼(代碼為:070402)進行申購,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自動區分原社會公眾股股東與其他社會公眾投資者的申購。 2、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須在申購價格區間以內(含申購價格區間下限和上限)申報認購價格,每0.01元為一個最小申報價格單位。申購價格區間以外的申購為無效申購,深交所電腦系統將自動剔除。 3、參與網上申購的每個投資者的申購數量下限為1股,參與本次申購的每個投資者的網上、網下申購數量合計(含優先認購權部分)上限為7,600萬股。原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優先認購權僅限于股權登記日持有數量乘以優先認購比例(計算結果取整精確至1股)。如原社會公眾股股東申購數量超過按照10:2比例計算的優先認購股數的,其超出部分與其他社會公眾投資者一起參加比例配售。 4、參與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若同時是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其優先認購權部分必須通過網上申購,但網上申購與網下獲售股份登記不能通過同一席位號進行。除行使優先認購權外,參與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不得再作為其他公眾投資者參與網上申購。 5、每個資金帳戶必須按申購的價格和股數在申購前存入足額申購資金,申購資金額=申購股數×申購價格 四、網上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登記 凡申購本次金融街股票的投資者,申購時必須持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A股證券帳戶卡,尚未開戶登記的投資者,必須在申購日即2004年12月8日(T日)前(含該日)辦妥開戶手續。 2、存入足額申購資金 已開立資金帳戶的申購者,必須在申購日(T日)前(含該日)根據自己的申購數量存入足額申購資金。尚未開立資金帳戶的申購者,必須在申購日(T日)前(含該日)在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營業網點開設資金帳戶,并根據申購數量存入足額申購資金。 3、申購手續 (1)投資者當面委托時,應認真、清楚地填寫“代理買入股票委托單”的各項內容,股票申購簡稱“金融增發”,申購代碼“070402”,持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的營業執照、A股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于等于申購股票所需的款項)到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營業網點辦理委托申購。柜臺人員查驗申購者交付的各項憑證,復核無誤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購。 (2)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其他自動委托方式委托時,應按各證券營業網點的規定辦理委托手續。 (3)每個股票帳戶只能申購一次,申購委托一經申報不能撤單,同一帳戶若多次申購,除首次申購外的其他申購無效。 (4)若原社會公眾股股東持有的金融街社會公眾股托管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只能在其中一家營業部報價申購,優先認購權按其所擁有的金融街社會公眾股股份合計計算。 五、定價及發售 1、申購確認 申購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即2004年12月9日(T+1日),由各證券營業部將申購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清算銀行開立的申購資金專戶。確因銀行結算制度而造成申購資金不能及時入帳的必須在該日提供人民銀行電子聯行系統匯劃的劃款憑證,并確保申購日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即2004年12月10日(T+2日)上午深圳南方民和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前申購資金入帳,所有申購資金一律凍結在指定清算銀行的申購帳戶中。 申購日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即2004年12月10日(T+2日),進行核算、驗資,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會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資金的到帳情況進行核查,并由該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深交所以申購資金的實際到位情況(包括按規定提供人民銀行已劃款憑證部分)確認有效申購資金,凡資金不實的申購,一律視為無效申購。發行人會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及網下申購情況,結合本次籌資需要,確定本次股票發行價格和最終發行數量,深交所將根據上述結果確認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優先認購權及其他社會公眾投資者的獲售申購。 2、公布發行結果 2004年12月13日(T+3日),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報》等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報刊上公告發行結果,該公告刊載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最終發行總量和發行價格、有效申購總量、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優先認購數量、其他社會公眾投資者的獲售情況、機構投資者獲售的情況等。 3、發售股份、確認認購股數 申購結束后的第三個工作日(T+3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確認參與網上申購的各個帳戶獲得配售股票的結果,原社會公眾股股東可根據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公布的發行情況,對照其在股權登記日所持金融街社會公眾股數量及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情況確認其獲得優先配售和發售的股數;其他公眾投資者可根據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公布的發行情況,對照其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情況確認其獲得發售的股數。 六、清算與交割 1、申購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T+1日),即2004年12月9日到第三個工作日(T+3日),即2004年12月13日共三個工作日,全部有效申購資金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凍結,所凍結資金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共三天)歸發行人所有。 2、申購結束后第三個工作日2004年12月13日(T+3日)發售股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網上發行結果進行清算交割和股東登記,并將發售結果發給各證券營業網點。 3、申購結束后第四個工作日2004年12月14日(T+4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對未獲發售的申購款予以解凍,并向各證券營業網點返還未獲發售部分的申購款;同時將獲發售的申購款扣除發行手續費后劃至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帳戶。申購結束后第五個工作日2004年12月15日(T+5日),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劃轉的認購款后,與網下機構投資者足額繳納的認購股款合并,按照承銷協議的規定在扣除發行費用后,將款項劃入發行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4、本次網上發行股份的股權登記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深交所電腦主機傳送的網上配售結果進行。 七、發行費用 1、本次網上發行不收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2、網上發行手續費按實際成交金額的3.5‰提取,從募集資金中扣收,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按各參加網上發行的證券營業網點的實際有效認購量計算,將該筆費用按比例劃至各證券營業網點。 八、路演安排 為使投資者更詳細地了解本次發行和發行人的有關情況,發行人擬于2004年12月3日(T- 3日)和12月6日(T-2日)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分別舉行現場路演;于2004年12月7日(T-1日)13:00至17:00,就本次發行在全景網http://www.p5w.net舉行網上路演,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調整,以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公告為準。 九、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1、發行人 名稱: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B座5層 電話:010-66573955、010-66573068 傳真:010-66573956 聯系人:許群峰、于蓉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名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冠城圓冠海大廈14層 電話:010-82001365、010-82001463、010-82001472、021-62580818-753、010-82001459 傳真:010-82001523、01082001524 聯系人:羅愛梅、張巖、張斌、隋英鵬、孫曉明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日 2004年12月2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