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托普(000583)董事會重大事項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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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1日 06:2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公告事項概述 2004年10月13日,成都中級人民法院扣押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托普教育投資管
二、公告事項詳細情況 2004年10月13日,本公司收到成都中級人民法院(2004)成執字第114-2號《民事裁定書》,以本公司未履行四川國力公證處2004年2月4日(2004)川國公證執字第002號公證書確定的義務為由,裁定將本公司控股的托普教育公司的公章及財務專用章予以扣押。 本公司認為:成都中級人民法院的扣押行為缺乏法律依據。首先,托普教育公司不是四川國力公證處2004年2月4日(2004)川國公證執字第002號公證書的義務履行人,更不是被執行人,故不是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適格主體;其次,公章、財務專用章只是印章而不是財產,不是可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財物;再次,法院的查封、扣押應不影響被執行人的正常生產經營。因成都中級人民法院的扣押行為,己經對本公司及托普教育公司的正常工作造成了極大的混亂,已影響了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工作。本公司已就此事多次與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及本案件的有關負責人進行交涉,但至今沒有結果。 為保持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維護上市公司資產的完整性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本公司仍將積極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系,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阻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由于需對該事項的情況做進一步的了解,公司將于2004年12月2日就該事項對公司的影響、擬采取的措施等進行補充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托普軟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