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緬甸國內家電生產能力薄弱,僅組裝少量VCD和電視機,大部分產品依賴進口,主要來自其他東盟國家、中國、日本和韓國。
空調:
日本和韓國占領了大部分空調市場,但價格便宜的中國空調開始進入緬甸市場。Nati
onal, Sanyo,General,Mitsubishi, Sharp,Samsung,LG空調質量好,市場占有率也高。中國產品逐漸提高質量,而且價格上有優勢。消費者越來越傾向于選擇新技術和質量。National,Panasonic超過其他20個品牌,占了當地市場30%的占有率。去年General市場占有率從15%下降到10%,一馬力或二馬力的價格從27萬緬幣到超過100萬緬幣。Sakura利用日本技術在中國組裝生產空調,特別適合緬甸市場。引進4個月以來,占有率已達到10%,平均價格為26萬緬幣。
電池:
緬甸電池市場為50%國內廠家,50%進口。主要從印度、韓國、中國和其他東盟國家進口,國內生產廠家大約有50個。國外品牌有3K,GS,Panasonic, FB, Volta, Watta, Tokyo, Energy, Nationl, StarTop,Incoe。
汽車:
緬甸國營與公私合營的汽車組裝廠共有三家,分別為:緬甸第二工業部下屬的緬甸汽車與發動機生產公司,組裝生產大型卡車、輕型汽車、Mastar吉普車和生產ZA-2000CC汽油發動機;緬甸第二工業部、緬甸第一私人投資有限公司(FMI)和日本鈴木(SUZUKI)公司的合資汽車組裝廠,主要組裝生產鈴木小型貨車;緬甸經濟控股公司和日本ISUZU公司的汽車組裝廠,主要組裝生產載重量為1噸的Pick-up汽車。上述汽車生產廠家的零部件均必須進口,因此組裝生產規模和數量均很小。
從緬甸國產汽車行業的情況看,絕大部分為組裝廠,主要部件,如發動機和鈾承均從日本等國進口,進口的零部件也多為二手貨,一些不太重要的部件由緬甸國內生產,如:車身和底盤等。
緬甸摩托車年組裝量也只有幾百輛。
目前,緬甸嚴格控制汽車、摩托車進口,手段為進口許可證限制,汽車年進口量約3000輛(包括轎車、貨車等),而且大部分為緬甸政府部門進口,私人取得進口配額非常困難,而且受以下條件制約:
凡經登記注冊的私人進出口商在申請進口商務用車輛時,只能購買:
1.過去7年內生產的3噸及3噸以上的卡車和工程機械用車(如:目前的公歷為1998年,所進口的汽車應為1991年以后生產的車);過去5年內生產的皮卡車(包括3噸及以下小貨車);
2.汽車零件的進口,僅允許進口新的汽車零件。
3.改裝車必須附合以下條件才能銷售。
(1)發動機,經調試,包括所換的部件完全符合使用要求;
(2)底盤,包括剎車均已進行過大修,所更換的零部件完全能夠安全行駛;
(3)車身經過整修并上漆;
(4)車內進行過清洗;
(5)全新電瓶和輪胎;
(6)經過政府有關檢驗機構檢驗。
注冊進口/出口商或個人應在許可證/準許證允許期限內進口所需車輛。如未在規定期間進口,則應按規定條件和要求申請許可證/準許證延期,而且只有收到準許通知后方可進口。如果原來批準的車輛不能進口,并需以其它車輛替代,則須按規定條件和要求進行改證,只有獲得批準后才可進口。違反機動車運輸的有關規則,不符前述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在取得許可證/準許證或獲得延期之前,如先行發貨,則貿易部將隨時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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