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玲
深圳市國稅局日前公布,在公安部門的大力配合下,該局近日破獲某團伙操縱12家公司利用虛假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騙抵稅款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特大涉稅案件———深圳市遠源實業(yè)有限公司案(以下簡稱“遠源案”),抓獲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某等犯罪嫌疑人3名,繳獲了大量作案工具和違法犯罪證據(jù)材料。
現(xiàn)已查明,2001年11月至2004年5月間,犯罪嫌疑人操縱深圳市遠源實業(yè)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利用偽造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騙抵稅款7300多萬元,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款達8400多萬元,進銷稅額合計1.57億元。
據(jù)介紹,2004年2月,深圳市國稅局在金稅協(xié)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遠源公司涉嫌利用虛假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騙抵稅款,經(jīng)調查,證實該公司2003年申報抵扣的104份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均屬虛假。
5月12日,在對遠源公司有關情況進行摸查后,稅警采取行動,在其作案窩點抓獲該公司負責人及有關人員3人,并繳獲7臺防偽稅控機、一批偽造的空白海關完稅憑證和海關報關單、9臺作案用電腦,同時繳獲偽造公章和假海關印章等印鑒600多枚及大量偽造身份證等違法犯罪證據(jù)資料。經(jīng)過進一步深入取證,一個特大涉稅犯罪團伙浮出水面:2001年11月至2004年5月間,遠源公司等12家公司利用偽造的770份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為自己虛開金額達4.97億元,已申報抵扣的增值稅稅額7300多萬元,并以這12家公司的名義為他人虛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額8400多萬元,進銷稅額合計1.57億元。
目前,遠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為挽回國家稅款損失,深圳市國稅局已提請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向26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發(fā)出協(xié)查函,目前各地稅務機關正在加緊對受票企業(yè)進行處理,市國稅局也已基本完成對本地117家受票企業(yè)的查處,本地查補稅款、罰款合計3300多萬元。
深圳市國稅局負責人表示,“遠源案”所暴露出來的利用虛假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騙抵稅款是近年來不法分子涉稅犯罪的新手段,早已引起了稅務部門的高度重視,并為此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截至目前已查獲各類偽造海關完稅憑證5000多份,涉及稅款3億多元。
《市場報》 (2004年11月30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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