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濤
據悉,近日證監會將組織相關部門討論《關于對證券公司結算備付金賬戶進行分戶管理的通知》的細則,并要求自2005年1月1日起,券商真正實施分戶管理,券商向證監會上報的日報表中必須清楚地列出自營、委托理財與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并且嚴格分開。這意味著券商挪用保證金的行為將受到徹底清算。
日前,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及證監會的三方主導下,綜合、統籌地解決整個證券業問題的完整方案接近水落石出。據權威人士介紹,方案的大致內容是,從2005年1月1日起,證券公司必須實行自營與客戶賬戶分戶管理;分戶管理后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必須全部到位;如果券商無法使被其挪用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全部到位,證監會將要求券商用資本金彌補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缺口;如果在資本金全額填補后,券商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仍存在缺口,財政部將拿出600億來補余下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缺口。
某券商總裁認為,財政部、央行及證監會的思路很有道理。與其國家對暴露風險的問題券商逐一買單,花費更多的資金,不如一筆解決問題———在規定時間由券商自行解決保證金問題,否則券商主體關閉,營業部托管,牌照上交。“這就逐漸形成優質、較好、關注及劣質四類券商,基本實現了證監會原先設置的A、B、C、D分類監管的目標。”國泰君安人士如此解讀整套方案的操作手法。
“2005年1月1日起,通過分戶管理查清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缺口之后,證監會會給時間與機會讓券商自救,譬如拋售自營股票、向大股東借錢或由第三方解決。”知情人士說。如果在規定時間內券商找不到好辦法,證監會會用行政命令要求券商用其資本金牗股本牘沖抵客戶保證金缺口,這樣券業將可能呈現分化局面。
有證監會內部人士曾表態,目前136家證券公司最終保留70-80家牌照左右才合理。這意味著每兩家證券公司中會有一家被吞并或破產,資本市場將消失大約一半的證券公司牌照。
《市場報》 (2004年11月30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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