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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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30日 06:2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2004年11月29日,中國南方航空(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在本公司廣州總部召開。
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3人,代表的股份2,321,108,91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3.0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顏志卿先生因年齡原因辭去董事職務的議案。 有效表決權的投票總股數2,321,108,919股,投贊成票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2,321,064,169股,占有效投票數的99.99%,投反對票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44,750股,占有效投票數的0.01%。。 股東大會認為,在顏志卿先生任職期間,勤勉誠信地履行了董事長的職務,積極推進公司的各項建設,在公司經營多個方面頗有建樹,公司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公司的聲望與實力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峰。本公司對顏志卿先生為公司所作的貢獻表示誠摯的感謝和敬意。 二、審議通過選舉劉紹勇先生為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有效表決權的投票總股數2,316,877,420股,投贊成票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2,306,801,920股,占有效投票數的99.57%,投反對票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10,075,500股,占有效投票數的0.43%。 根據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被委任為本次股東大會的點票監察員[注]。 正平天成律師事務所章震亞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的股東大會會議決議是合法有效的。 注:本公司的投票結果根據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已由香港執業會計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核查,其工作只限于應本公司的要求執行若干程序,以確定本公司所編集的投票結果概要是否與由公司收集并向畢馬威提供的投票表格相符。畢馬威就此執行的工作并不構成按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核數準則》所進行的審計后審閱工作,畢馬威也不會就與法律解釋或投票權有關的事宜作出確認或提出意見。 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1月29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