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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信銀利精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30日 06:0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基金管理人: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農業銀行

  重要提示

  1、長信銀利精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基金字[2004]98號文批準。

  2、 長信銀利精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是股票型契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為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本公司”);注冊登記人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4、本基金將自2004年12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0日止,通過本公司的直銷網點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及代銷券商的代銷網點公開銷售。

  5、本基金同時面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禁止購買者除外)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銷售。

  6、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使用上海證券交易所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開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辦理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的機構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銷中心和各代銷機構下屬代銷網點。

  7、投資者在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指定一個銀行賬戶為其結算賬戶(或稱“資金交收賬戶”),用于該投資者的基金贖回、分紅和退款等資金結算。該賬戶的戶名應與投資者開立的基金賬戶名稱相同。

  8、銷售機構(指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各代銷機構下屬代銷網點)對認購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與否應以基金管理人通過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發送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可在基金正式公告成立后到原認購網點查詢成交確認情況。

  9、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發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2004年11月26日?2004年11月30日期間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長信銀利精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0、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本公司網站(www.cxasset.com.cn)、中國農業銀行網站(www.abchina.com)、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org.cn)。

  11、關于中國農業銀行代銷本基金的城市名稱、銷售網點、聯系方式以及開戶和認購等具體事項請詳見中國農業銀行相關業務公告或撥打中國農業銀行客戶服務電話(95599)咨詢;交通銀行代銷本基金的城市名稱、銷售網點、聯系方式以及開戶和認購等具體事項請詳見交通銀行相關業務公告或撥打交通銀行客戶服務電話(95559)咨詢。

  12、募集期內,本基金根據需要可能新增代銷機構,請留意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13、投資者所在地若未開設銷售網點,請撥打本公司的直銷專線電話021-50588278、50581031或客戶服務電話021-38784788咨詢購買事宜。

  14、本公司可根據募集期間的具體情況對基金份額發售事宜做適當調整。

  個人投資者投資理財服務熱線:021-38784788

  機構投資者投資理財服務熱線:021-50588278、50581031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況

  1、 基金名稱

  長信銀利精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2、 基金類型

  股票型契約開放式。

  3、 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份額面值

  每份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

  5、 募集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依法可以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 境內有合法身份證件的自然人;

  (2) 商業保險公司;

  (3) 在政策、法規許可范圍內的養老金、社會福利金和各類公益金等;

  (4) 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公司、集團公司等各類國有企業);

  (5) 上市公司;

  (6)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7) 民營企業;

  (8) 事業單位;

  (9)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

  6、 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對于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資者,如果在上海直銷中心或在北京辦事處認購金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直銷機構將提供上門咨詢和接單服務;對于不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資者,如果認購金額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直銷機構提供上門咨詢和接單服務。

  (2)代銷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

  (3)代銷券商:長江證券、銀河證券、國泰君安證券、海通證券、華夏證券、申銀萬國證券、興業證券、華泰證券、廣發證券、光大證券、湘財證券、天同證券、東方證券。

  7、 基金募集期與發售時間

  本基金的募集時間為2004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同時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銷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認購的情況提前終止或延遲募集期間,但募集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適當調整。

  8、 基金認購方式與費率

  (1)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2)認購費率

  本基金認購具體費率表見表1(前端收費)和表2(后端收費)。

  表1:長信銀利精選基金認購費率表(前端收費)

  表2:長信銀利精選基金認購費率表(后端收費)

  本基金可以對單筆認購費用設立最高收費上限,目前確定為人民幣五萬元。

  (3)認購份額的計算

  A、前端收費模式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認購費率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認購利息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基金份額面值;

  認購份額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兩位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資產歸入基金資產。

  例1:某投資人投資1萬元認購銀利精選基金,認購費率為1%,基金份額面值為1元。則其可得到的認購份額為:

  認購費用=10000×1%=100元

  凈認購金額=(10000-100)+3=9903元

  認購份額= 9903/1.00=9903份

  即: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銀利精選基金,認購費用為100元,可得到9903份基金。

  B、后端收費模式

  如投資者采用后端收費模式認購本基金,則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例2:某投資人投資1萬元認購銀利精選基金,采用后端收費模式,認購利息為3元,基金份額面值為1元。則其可得到認購份額為:

  認購份額=(10000+3)/1=10003份

  即:投資者投資1萬元認購銀利精選基金,如采用后端收費模式,可得到10003份基金份額。

  如果投資人持有二年不滿三年贖回,則對應的后端認購費率為1.0%,相應的收取的后端認購費為:

  后端認購費=贖回份額×基金份額面值/(1+認購費率)×認購費率

  二、募集方式及相關規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內采用直銷和代銷方式面向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同時公開發售。

  2、本基金的直銷機構接受單筆認購金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投資者的認購申請。

  3、在各代銷網點接受的投資者(不分機構和個人)單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

  4、超過最低認購金額的部分不設金額級差。

  5、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即不得撤銷。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應在資金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2、個人投資者不應向他人出借賬戶。

  3、個人投資者可到代銷銀行和代銷券商指定的基金代銷網點辦理本基金的認購。如果認購金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個人投資者,也可到本公司的直銷中心辦理認購。

  4、個人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的認購業務,必須事先開立至少一種下列資金賬戶: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代銷券商的資金賬戶。

  5、個人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辦理本基金的認購業務,必須事先開立銀行活期存款賬戶,作為直銷資金結算賬戶。此銀行賬戶作為客戶贖回、分紅以及認購/申購無效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匯入賬戶。此賬戶可為投資者在任一商業銀行的存款賬戶,賬戶的戶名必須與投資者姓名嚴格一致。

  6、個人投資者認購本基金,須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銷售機構(指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各代銷機構下屬代銷網點)均可接受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的開戶(具體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1)對于持有上海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來講,可以在這兩個賬戶中任選其一,到銷售機構辦理開戶手續,登記為開放式基金賬戶。

  (2)對于沒有上海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來講,應到銷售機構申請配發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號,并同時開立為開放式基金賬戶。

  7、申請日兩個工作日后,投資者可到原銷售代理人處/客戶服務中心/網站查詢注冊結果。對于申請新配發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的投資人來講,由原證券類銷售代理人打印基金賬戶卡并提供給投資者;對于不能打印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的銀行類銷售代理人,向投資者提供證券投資基金賬戶配號憑條,投資者可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指定的證券賬戶開戶代理點打印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打印代理網點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另行公告)。

  8、投資者在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同時,可以辦理認購申請。

  (二)通過直銷中心辦理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和認購的程序以及直銷專戶

  1、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及認購的時間

  2004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30 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

  2、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及認購程序

  (1)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應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b、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證、護照等,以下簡稱“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c、上海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非必備材料。若有請提供,可直接開立為開放式基金賬戶)。

  (2)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先存入足夠認購資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加蓋銀行業務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復印件。

  3、繳款

  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個人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個人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6:30之前,將足夠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銀行開立的“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專戶”,并注明用途為“認購款”。

  直銷賬戶一: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銀行賬號: 034923-00040003423

  聯行行號: 30398

  直銷賬戶二: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 31001520313050002399

  聯行行號: 52440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5290061008

  直銷賬戶三: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 1001202919025804062

  聯行行號: 20304005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2290020294

  直銷賬戶四: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銀行賬號: 044188-8050-11854908025001

  聯行行號: 40358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4290003582

  直銷賬戶五: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60892291001

  聯行行號:82051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308290003020

  直銷賬戶六: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浦東分行

  銀行賬號:066580018004768770

  聯行行號:066580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301290050844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通過中國農業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

  2004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對個人投資者照常營業),營業時間以各營業網點公告的營業時間為準。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開立中國農業銀行的交易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中國農業銀行的交易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中國農業銀行開放式基金業務申請表(個人)》;

  b、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c、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

  d、與中國農業銀行簽訂的《中國農業銀行開放式基金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2)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在開立中國農業銀行交易賬戶后,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提出認購申請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a、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預先存入足夠的認購資金);

  b、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c、中國農業銀行基金交易卡;

  d、中國農業銀行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注冊登記機構提交投資者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注冊登記機構和基金管理人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農業銀行銷售網點打印基金賬戶開立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但此次確認是對認購申請的確認,認購的最終結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確認。

  (四)通過交通銀行辦理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發售)。

  2、個人客戶購買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直接開通長信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賬戶即可);

  (2)開通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基金賬戶;

  (3)認購基金。

  3、個人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辦妥的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

  (2)本人法定身份證件原件;

  (3)填妥的開通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

  4、個人客戶辦理開通長信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賬戶時,需本人親自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的借記卡;

  (2)客戶填寫的開通基金賬戶申請表。

  5、個人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先存入足夠資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銀行太平洋借記卡(存有足夠資金);

  (2)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五)通過券商代銷網點辦理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和認購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則上適用于代銷券商網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新增代銷渠道的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基金募集期9:30-15:00 (周六、周日不受理)。

  2、資金賬戶的開立:(已在該代銷券商處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折(儲蓄卡)。

  3、 基金賬戶的開立: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開戶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在本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營業部指定銀行的存折(儲蓄卡)。

  4、提出認購申請:個人投資者在開立資金賬戶和基金賬戶并存入足額認購資金后,可申請認購本基金。個人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應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在本代銷機構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投資者還可通過各代銷券商的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認購申請。

  5、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銷機構的說明為準。

  (2)個人投資者需本人親自到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3)投資者認購時要注明所購買的基金名稱或基金代碼。

  基金名稱:“長信銀利精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519996、519997”。

  (六)重要提示

  1、請有意認購本基金的個人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或代銷網點索取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及認購申請表。個人投資者也可從本公司的網站www.cxasset.com.cn下載有關直銷業務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銷中心與代銷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個人投資者請勿混用。

  3、個人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只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代銷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4、若個人投資者認購資金當日交易申請時間之前,未將足額資金劃到賬,則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請將順延受理。

  5、至認購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或開戶手續或辦理不成功的;

  (2)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在認購期結束時仍未補足的;

  (4)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注意事項

  1、機構投資者不能以現金方式申請認購。

  2、機構投資者可到中國農業銀行、長江證券等券商指定的基金代銷網點辦理本基金的認購。如果認購金額在100萬元(含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投資者,也可到本公司的直銷中心辦理認購。

  本公司直銷中心地址:上海浦東世紀大道1600號浦項商務廣場16樓。

  直銷專線電話:021-50581031、021-50588278;客戶服務電話:021-38784788。

  3、在直銷中心認購的機構投資者必須指定一個銀行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今后投資者贖回、分紅及無效認(申)購的資金退款等資金結算均只能通過此賬戶進行。在代銷網點認購的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相應的代銷銀行存款結算賬戶或在代銷券商處開立的資金賬戶作為投資基金的唯一結算賬戶。

  4、機構投資者認購本基金,須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銷售機構(指本公司的直銷中心和各代銷機構下屬代銷網點)均可接受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的開立(具體以各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1)對于持有上海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來講,可以在這兩個賬戶中任選其一,到銷售機構辦理開戶手續,開立為開放式基金賬戶。

  (2)對于沒有上海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來講,應到銷售機構申請新配發上海證券投資基金賬戶號,并同時開立為開放式基金賬戶。

  5、申請日兩個工作日后,投資者可到原銷售代理人處查詢開戶結果。對于申請新配發證券投資基金賬戶號的投資人來講,由原證券類銷售代理人打印基金賬戶卡并提供給投資者;對于不能打印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的銀行類銷售代理人,應向投資者提供證券投資基金賬戶配號憑條,投資者可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指定的證券賬戶開戶代理點打印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具體代理網點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另行公告)。

  6、已成功開立了開放式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持該基金賬戶到本基金所有其他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業務申報。且須先在該銷售代理人處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確認。

  7、投資者在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同時,可以辦理認購申請。

  (二)通過直銷中心辦理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及認購的時間

  2004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

  2、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及認購程序

  (1)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應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加蓋印鑒章);

  b、加蓋公章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c、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d、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e、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機構公章);

  f、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經其簽字的復印件;

  g、上海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卡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卡(非必備材料。若有請提供,可直接開立為開放式基金賬戶);

  h、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2)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先存入足夠認購資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劃付認購資金的銀行憑證客戶聯回單原件(如為復印件,應加蓋劃款銀行業務公章)或電匯憑證回單原件(如為復印件,應加蓋劃款銀行業務公章)。

  3、繳款

  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機構投資者,則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機構投資者應在提出認購申請當日下午16:30之前,以電匯、支票主動付款或貸記憑證方式將足夠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開立的“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專戶”,并注明用途為“認購款”。

  直銷賬戶一: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專戶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銀行賬號: 034923-00040003423

  聯行行號: 30398

  直銷賬戶二: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 31001520313050002399

  聯行行號: 52440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5290061008

  直銷賬戶三: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 1001202919025804062

  聯行行號: 20304005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2290020294

  直銷賬戶四: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銀行賬號: 044188-8050-11854908025001

  聯行行號: 40358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104290003582

  直銷賬戶五: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60892291001

  聯行行號:82051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308290003020

  直銷賬戶六:

  戶 名: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浦東分行

  銀行賬號:066580018004768770

  聯行行號:066580

  人行大額支付系統行號:301290050844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專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通過中國農業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開戶及認購的時間

  2004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營業時間以各營業網點公告的營業時間為準。

  2、開戶及認購程序

  (1)開立中國農業銀行的交易賬戶

  同一機構投資者只能在中國農業銀行開立一個基金交易賬戶,并只能指定一個人民幣活期結算賬戶作為與之關聯的資金賬戶。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中國農業銀行的交易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a、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b、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c、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機構公章);

  e、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f、投資者填寫,并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和與資金賬戶一致的預留印鑒的開戶申請表;

  g、加蓋法定代表人簽章和單位公章的《中國農業銀行開放式基金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2)提出認購申請

  a、機構投資者在開立中國農業銀行交易賬戶后,可提出基金認購申請。機構投資者應先從中國農業銀行基金代銷網點取得《開放式基金認、申購申請書(單位)》,填妥后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b、中國農業銀行在接收到投資者的認購申請后,將自動向注冊登記機構提交投資者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的申請和認購申請。經注冊登記機構、基金管理人確認后投資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國農業銀行代銷網點打印基金賬戶開戶確認書和認購業務確認書。但此次確認是對認購申請的確認,認購的最終結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夠確認。

  (四)通過交通銀行辦理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2004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發售)。

  2、機構客戶購買基金基本程序(下述三項業務可同時辦理):

  (1)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已在交通銀行開立過基金交易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直接開通長信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賬戶即可);

  (2)開通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基金賬戶;

  (3)認購基金。

  3、機構客戶辦理開立交通銀行基金交易賬戶時,需指定經辦人親自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2)機構對基金業務經辦人員的授權書(加蓋機構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機構代碼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5)填妥的開立基金交易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個該基金代銷網點的資金結算賬戶為基金結算賬戶,用以對所有基金交易業務的資金清算。

  4、機構客戶辦理開通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基金賬戶時,需到網點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開立基金交易賬戶后發放);

  (2)填寫的開通基金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經辦人身份證件。

  5、機構客戶辦理認購申請時,需在銀行賬戶中存入足夠的資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銀行代銷基金交易卡》;

  (2)填寫的代銷基金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認購款項的有效結算憑證;

  (4)經辦人身份證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銀行的說明為準。

  (五)通過券商代銷網點辦理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和認購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則上適用于券商代銷網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具體程序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新增代銷渠道的認購程序以有關公告為準。

  1、業務辦理時間:基金募集期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開立資金賬戶: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機構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 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開立了資金賬戶的客戶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冊登記證書原件(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檢)及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標準格式的授權委托書;

  (6) 預留印鑒;

  (7) 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3、開立基金賬戶:機構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應提供以下材料:

  (1)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4、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申請認購本基金應提供以下材料:

  (1)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銷券商開立的資金賬戶卡。

  (5)投資者還可通過電話委托、自助/熱自助委托、網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認購申請。

  5、注意事項: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銷券商的說明為準。

  (2)投資者認購時要注明所購買的基金名稱或基金代碼。基金名稱:“長信銀利精選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519996、519997”。

  (六)重要提示

  1、請有意認購本基金的機構投資者盡早向直銷中心或代銷網點索取開放式基金賬戶開立及認購申請表。機構投資者也可從本公司的網站www.cxasset.com.cn下載有關直銷業務表格,但必須在辦理業務時保證提交的材料與下載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銷中心與代銷網點的業務申請表不同,機構投資者請勿混用。

  3、機構投資者通過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只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存入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由代銷機構扣劃相應款項。

  4、若機構投資者認購資金當日交易申請時間之前,未將足額資金劃到賬,則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請將順延受理。

  5、至認購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款項將退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或開戶手續或辦理不成功的;

  (2)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于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在認購期結束時仍未補足的;

  (4) 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五、清算與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認購資金將被凍結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本基金募集專戶中,認購資金凍結期間產生的資金利息折份額歸投資者所有。投資人認購資金利息的計算以登記注冊人的計算為準。

  2、本基金權益登記由本基金的注冊登記人在募集結束后完成登記過戶。

  六、募集費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間所發生的與本基金有關的法定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等費用可以從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認購費中列支。若基金募集失敗,募集費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擔。

  七、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屆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符合《基金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并具備下列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驗資和基金備案手續:

  (一)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于200人。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退款事項

  1、 基金募集結束后,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

  (1) 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或開戶手續或辦理不成功的;

  (2) 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 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與其申請的認購金額不符的;

  (4) 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2、 投資者的無效認購資金,將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者指定的銀行賬戶。

  3、基金募集未達到法定要求:在募集期結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數少于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到2億元人民幣或者認購人數低于200人,則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屆時本基金管理人承擔全部募集費用,將已募集資金并加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商業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結束后退還投資者。

  九、本次募集有關當事人和中介機構

  (一)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稱: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600號浦項商務廣場16層

  法定代表人:田丹

  電話:021-50581031;50588278

  傳真:021-50588765

  聯系人:盧強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名稱:中國農業銀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甲23號

  法定代表人:楊明生

  電話:010-68424199

  傳真:010-68424181

  聯系人:蔣浩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直銷中心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600號浦項商務廣場16層

  郵編:200122

  法定代表人:田丹

  客服電話:021-50588278;50581031

  傳真:021-50588765

  聯系人:沈天維 網址:www.cxfund.com.cn

  2、代銷機構

  (1)中國農業銀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甲23號

  法定代表人:楊明生

  電話:010-68297268、68298560

  傳真:010-68297268

  熱線:95599

  聯系人:蔣浩

  網址:www.abchina.com/abcon/pages

  (2)交通銀行

  辦公地址:上海市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蔣超良

  電話:58781234

  聯系人:王瑋

  網址:www.bankcomm.com

  (3)長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武漢市新華下路特8號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電話:021-63291352

  傳真:021-68670702

  聯系人: 甘露

  客服電話:027-65799883

  網址:www.cz318.com.cn

  (4)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電話:010-66568888

  傳真:010-66568532

  聯系人:郭京華

  客戶服務熱線:010-68016655

  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5)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電話:021-62580818-177

  傳真:021-62583439

  聯系人:顧文松

  客戶服務熱線:800-820-6888 021-962588(上海地區)

  網址:www.gtja.com

  (6)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53594566-4125

  聯系人:金蕓

  客服電話:021-962503或撥打各城市營業網點咨詢電話

  網址:www.htsec.com

  (7)華夏證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新中街68號

  法定代表人:周濟譜

  聯系人:權唐

  咨詢電話:400-8888-108(免長途費);(010)65186758

  開放式基金業務傳真:(010)65182261

  網址:www.csc108.com

  (8)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號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聯系電話:(021)54033888

  聯系人;胡潔靜

  客服電話:(021)962505或當地營業部咨詢電話

  網址:www.sw2000.com.cn

  (9)興業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99號標力大廈

  郵編:350001

  聯系人:潘峰

  聯系電話:0591-7541476

  基金熱線:(0591)7543114

  網址:www.xyzq.com.cn

  (10)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華泰證券大廈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電話:025-84457777-882、721聯系人:張雪瑾、袁紅彬

  基金熱線:025-84579897

  網址:www.htsc.com.cn

  (11)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珠海市吉大海濱路光大國際貿易中心26樓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偉

  聯系人:肖中梅

  咨詢電話:(020)87555888轉各營業網點

  開放式基金業務傳真:(020)87557985

  網址:www.gf.com.cn

  (12)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長沙市黃興中路63號中山國際大廈12樓

  法定代表人:陳學榮

  電話:021-68634518

  傳真:021-68865938

  聯系人:杜穎灝

  基金熱線:021-68865020或營業部咨詢電話

  網址:www.xcsc.com、www.eestart.com

  (13)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泉城路180號

  法定代表人:段虎

  聯系電話:0531-5689888、5689777

  傳真電話:0531-6029668

  聯系人:羅海濤

  客服電話:0531-5689690

  網址:www.stock.5iyt.com

  (14)東方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大道720號20樓

  法定代表人:肖時慶

  電話:(021)58550028

  傳真:(021)50366868

  聯系人:盛 云

  基金熱線:962506或營業部咨詢電話

  網址:www.dfzq.com.cn

  (15)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南塔15-16樓

  法定代表人:王明權

  電話:021-68816000 傳真:021-68817271 聯系人:張琦客戶服務電話:021-68816770網址:www.ebscn.com (四)注冊登記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法定代表人:陳耀先 電話:0755-82084015 傳真:0755-82084010聯系人:劉玉生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上海源泰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256號 華夏銀行大廈14樓 (200120)電話:021-51150298傳真:021-51150398 聯系人:廖海 經辦律師:廖海、王道富(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注冊會計師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1266號49-51樓法定代表人:蔡廷基電話:021-62793399 傳真:021-62791627 聯系人:蔡廷基 經辦注冊會計師:蔡廷基長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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