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公布了預包裝食品標簽新標準,將于明年10月起執行的該規定稱,凡是經熱加工處理的預包裝食品,產品名稱不能以“鮮”字來命名。消息見報后,引來了不少乳品行業專業人士的質疑。
昨日,四川省奶業協會李秘書長向記者表示,由于牛奶的生產加工從養殖場到最后的上市比較復雜,現在還沒有關于“鮮”的管理體系和監控體系,因此標準缺乏操作性。省奶
業協會已將相關意見向國家農業部反饋,目前正在等待農業部的回復。據悉,目前市場上的牛奶產品都經過了一定的加溫殺菌手段,規定表述的“鮮”牛奶根本不存在。奶品企業表示,若按新標準執行,只有從養殖場直接擠出來的原奶(即生奶)才能稱為鮮牛奶,但這樣的原奶又達不到衛生要求。
記者了解到,除了采用利樂包裝可在常溫下保存的常溫奶外,采用巴氏殺菌法(即加熱到70~80℃殺菌)消毒的“巴氏奶”很多都以“鮮牛奶”之類的名稱面市,按照新規定,明年10月以后這些產品都不能叫“鮮牛奶”了,而只能以“巴氏奶”的名稱出現在超市中。相比超高溫殺菌的利樂包裝,巴氏殺菌法一向以“低溫”、“新鮮”為賣點,如果明年這些產品不能叫“鮮”,企業苦心經營的賣點就要消失。(許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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