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實習記者柏丹)盡管通過實施債轉股,相當一部分企業的資產負債率由73.27%降為58.4%,但債轉股在實施過程中卻是問題大于成就。記者在26日閉幕的中國第一屆商業化不良資產處置高級研討會上了解到,在我國債轉股實施過程中“非股非債”問題十分嚴重。為解決這一問題,國家將對年底仍未完成新公司注冊的企業恢復計息。
據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業務負責人鄭成新透露,今年初財政部牽頭起草了有關文件
,擬要求無論原因,對債轉股實施方案批復超過9個月后,在2004年年底仍不能完成新公司注冊的企業一律恢復計息。目前這一方案已得到國務院批示并即將出臺。
據了解,截至10月底,我國已批準、未注冊的債轉股新公司共有142家,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2000年國務院明確規定,對已批準的債轉股企業自2000年4月1日起統一停止計息,而之后對地方政府、轉股企業并無實際的硬性約束。
鄭成新表示,從主觀上來看,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少數地方政府、企業認為“船到碼頭車到站”,完全從自身利益出發,對國務院批復的實施方案實行“拖延”策略。而從客觀上來看,政府主管部門間意見不一、協調乏力,地方政府與企業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認識偏差。S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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