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聯合通訊》25日引用韓國外交通商部報道稱,世貿組織近日就歐盟造船業對韓國造船業提出的補貼訴訟一案初裁判定,韓國政府介入造船業結構調整不屬于政府補貼。
報道稱,歐盟認為,韓國2002年10月通過進出口銀行以造船融資、返還定金補助金、債務減免等形式向造船業進行支援,違背了WTO關于補貼的規定,繼而導致韓、歐盟造船糾紛。去年7月,WTO根據歐盟要求成立專門調查小組,調查韓國政府是否對韓造船企業支付補貼
,并于近日發表了臨時報告書。報告對大宇造船、SAMHO造船和STX造船分別做出判定,認為韓國政府采取負債減免方式進行結構調整不能視為WTO協定補貼條款的適用對象,由韓國進出口銀行提供造船融資和返還定金補助金制度本身也沒有問題。但是SAMHO造船等個別案例則符合WTO有關補貼條款的適用條件,支持歐盟方面的主張。因此,韓國在個別案例中有輸有贏,但整體判決有利于韓方。
此前,韓國在與美國的DRAM糾紛中也取得了壓倒性勝利。
(信息來源:駐韓國經商參處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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