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企業信用建設過程中政府應發揮的作用分析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9日 1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 |||||||||
    據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企業調查隊日前對該市123家企業信用狀況的調查結果顯示:近年來,呼和浩特市的信用環境雖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距企業家的期望尚有一定的距離。在問及貴企業對政府部門的要求時,企業對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     1.政府應切實轉變職能,企業的認同率高達67.5%。在企業信用建設
    2.建立可行的企業信用查詢系統,也是加快企業信用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這樣,才能對企業信用和企業行為進行全方位的監督管理,加快企業信用建設的步伐。企業對此的認同率為52.8%     3.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貨款拖欠,也是企業要求政府及相關部門當前迫切解決的問題。調查中,企業對該項認同率為23.6%,貨款拖欠一直是導致企業資金緊張的頭號難題,這幾年雖有所緩解,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被調查企業迫切希望政府及有關部門有所舉措。     4.建立嚴格的退出機制,也是為企業信用管理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和規范的市場秩序一條行之有效的措施。這樣,既是對失信企業的懲戒,也是對守信企業的激勵。企業的認同率為22.8%。     5.加大輿論監督、宣傳力度。在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中,要建立規范的信用披露制度,根據社會可接受的程度,公布企業的信用記錄,使社會各界認識誠信企業,使失信者得到警示,企業對此的認同率為22.0%。     6.發揮行業協會的特殊作用、司法應高效公正,也是企業對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幾項要求,其認同率分別為19.5%、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