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昨在中央財經大學舉辦的第二屆中國財經法律論壇上說,450億美元外匯儲備注資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是必要的,目前看來也是朝著良好的方向前進,不過對金融機構大規模的注資應當納入法制的軌道。
吳敬璉說,對兩大銀行的注資是完全必要的,因為當時銀行的全部資本金還不足以沖銷不良資產,更不要說符合巴賽爾協議所規定的8%的資本充足率了。目前對最終效果下定論
還為時過早。
他強調,雖然注資是非常有必要的,但類似的注資問題還是要納入法制的軌道,要設立法制的程序來加以控制。他認為,用外匯儲備去注資,就相當于用鑄幣稅去投資,相當于財政投資,而且是大額的投資。對財政投資有預算法管理,而對此類投資卻沒有法律來控制,很有可能投資就有去無回。從今年的南方證券、德隆事件以及遼寧證券被托管等等事件來看,如果對類似投資沒有約束的話,鑄幣稅將可能被一再用于填補不良資產的窟窿,從而加重納稅人的負擔。
他認為,對注資要用法律來進行控制,但這并不是說每一筆錢都要經過人民代表大會去批準。而是說人民代表大會要用法律手段加以控制。上海證券報記者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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