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000430)公司重大訴訟事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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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7日 07:1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公司目前涉及的有關訴訟事項公告如下:
一、興業銀行長沙分行3000萬元借款糾紛 (1)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原告:興業銀行長沙分行 第一被告:湖南亞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湖南鴻升置業有限公司 第三被告;本公司 (2)訴訟起因:因第一被告到期未能償還原告借款本金2987萬元(已還13萬元本金)及相應利息,原告于2004年8月31日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第一被告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第二被告及本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判決依據: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2004年10月19日做出一審判決,判決第一被告償付原告借款本金2987萬元及所欠利息,判決第二被告及本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民生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上海分行1000萬元借款糾紛 。1)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原告:民生銀行上海分行 第二被告:湖南國光瓷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被告:上海鴻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第四被告:本公司 (2)訴訟起因:因第一被告到期未能償還原告借款本金1000萬元及相應利息,原告于2004年6月28日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第一被告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及本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判決依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于2004年9月24日做出一審判決,判決第一被告償付原告借款本金1000萬元及所欠利息,判決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及本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根據目前掌握的信息,我公司目前涉及訴訟金額本金部分共計9500萬元(未含債務人所欠利息及訴訟費用),約占公司2003年末經審計的凈資產的39.98%,上述訴訟均是因為公司的擔保行為引起(詳見2004年9月25日《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報》我公司《關于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補充公告》),擔保對象均為我公司實際控制人-湖南鴻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法人。目前有關債務人正在和債權銀行進行協商,法院尚未強制執行公司任何財產,公司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披露有關信息。如果公司因承擔連帶擔保責任遭受損失,公司將尋求通過司法途徑挽回損失。上述涉訟擔保將對公司2004年經營業績產生負面影響,影響程度目前尚無法預計。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董 事 會 2004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