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綿高新(600139)公司訴訟事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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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7日 07:1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訴訟事項基本情況 2004年11月25日,本公司收到截明日期為2004年11月10日的民事判決書(編號:(
二、有關本案的基本情況 1、訴訟各方情況: 原告:德陽市商業銀行 法定代表人:李友成職務:董事長 地址:德陽市蒙山街14號 被告:德陽東方電工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明亮職務:董事長 地址:德陽市廬山南路二段49號 被告: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法定代表人:陳亞平職務:董事長 地址:德陽市華山北路114號 被告:鼎天電子產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亞平職務:董事長 地址:德陽市旌湖開發區珠江東路339號 2、訴訟起因 2003年6月6日、10日、11日、16日,原告市商行下屬營業部分別與被告東電工簽訂4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額合計800萬元,并與被告鼎天科技、鼎天電子就上述借款簽訂《保證合同》,約定鼎天電子、鼎天科技為上述800萬元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原告因被告出現經營虧損為由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鼎天電子、鼎天科技承擔還款連帶責任。 3、訴訟請求 1)原告要求被告東電工歸還借款本金800萬元及利息141194.43萬元(計至2003年10月21日)。 2)被告承擔本案一切訴訟費用。 4、判決結果: 1)被告東電工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借款本金800萬元及利息141194.43元(已計至2003年10月21日,以后利息分別以200萬元為基數,在合同約定期內按合同約定利率,合同約定期外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逾期借款利率計至付清之日止); 2)被告鼎天科技、鼎天電子在前款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案件受理費50716元,其他訴訟費20286元,訴前財產保全費40000元,合計111002元,由三被告承擔。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其他尚未披露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若公司按本判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將對公司當期利潤產生負面影響。 五、備查文件目錄 綿陽高新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11月26日 備查文件: 民事判決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