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所有申請在上海產權交易市場上出讓整體產權的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除了按規定提交委托交易方案外,還必須出具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的證明材料,否則交易活動不得繼續。這是從今天起正式實行的《上海市產權交易市場管理辦法》中新增加的內容。
這一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內容,首次賦予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
大會在整體產權出讓過程中的“一票否決權”。新辦法同時規定,國有、集體企業產權交易合同除其他內容外,還應包括職工(含離退休職工)安置方案等內容。此外,國有資產產權出讓價格應以評估結果作為主要依據,同時充分利用產權市場的價格發現機制,兼顧產權交易的供求狀況、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職工安置、引進先進技術等綜合因素予以確定。
從這些規定中,我們不難看出,除了職代會的作用得到明確以外,國有企業職工的利益也在國有產權出讓價格中得到體現。當地國資委官員認為,此次實行的《管理辦法》將為下一階段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現“陽光交易”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近兩年,國有資產流失案件令人觸目驚心,在此類案件中,一些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者,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有的以惡意“拍賣”為手段,瘋狂占有國有資產;有的以“公司脫鉤”為幌子,將國有資產變為私人企業,大肆侵吞國有資產。一方面,流失數額不斷增大,犯罪手段日趨多樣;另一方面,國有資產還面臨難監管、難查處的現實問題。事實上,如何加強監管、堵住國資流失“黑洞”已經成為國有產權交易的當務之急。
那么,國企職代會“一票否決權”能否真正徹底堵住國資流失黑洞呢?從已經披露出來的國資流失狀況來看,國有產權交易過程中,企業職工無法行使應有權利和無法爭取應得利益,的確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而明文規定“一票否決權”,則可以從法規上保證企業職工的權利和利益,同時也可以對國資交易加入一道監管環節,這樣的考慮不無道理。關鍵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如何實現這樣的制度考慮,同時也應出臺相應的懲罰措施,真正能讓“一票否決權”起作用。
國資流失黑洞在今年是一個社會關注度相當大的問題。規范化和透明化的確為國有產權交易進一步良性發展奠定了基礎,但目前外部監管軟弱無力、內部監管流于形式的狀況,如何能保證法規有效地實施呢?我們認為,只有建立完備的責任追究制度、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決策失誤者和監管失職者進行“問責”,對違法違規交易進行嚴懲,才能震懾那些“黑洞制造者”,才能保證產權交易有序進行。毛曉剛J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