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葉紅菱通訊員黃銳報道:出口退稅新機制自今年1月1日開始運行至今已10個多月,作為2003年我國進出口貿易第一位的廣東省的運行情況如何?廣東省國稅局副局長廖建生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出口退稅改革基本原則“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在廣東得到了有效貫徹,出口退稅新機制運行良好。前10月清退“老賬”290億元,辦理“新賬”238億元。
廖建生說,“新賬不欠,老賬要還”是這次出口退稅改革的重要內容。所謂“老賬”,是指去年12月31日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但尚未按照政策給予出口退稅的部分。今年廣東省共清退“老賬”290.8億元,除了極少數因為審核過程中存在技術問題或者涉及一些案件的退稅外,還“老賬”的工作已基本結束。而“新賬不欠”就是說出口企業今年向稅務機關申報的退稅都能得到及時辦理。目前,廣東省新發生的出口退稅基本上做到了當月申報當月退還。從退稅總規模上看,今年新發生的退(免)稅,截至10月底已經辦理238.2億元。
廖建生表示,從發展趨勢上看,如果不發生特殊情況,今年能確保完成9個月的退稅。由于出口企業辦理出口退稅需要收集好有關單證提供給退稅機關,退稅機關才能據以審批、辦理退稅,而企業回收單證的周期一般在3個月左右,所以退稅相對于實際發生出口業務一般有3個月的滯后期。目前對出口退稅進度起決定性作用的,就是企業單證的收集速度和企業是否及時申報。(日京/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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