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200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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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23日 07:1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星期六)上午在蕪湖市鑫海洋大酒店會議廳舉行。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500萬股,占本公司股份總數68.4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經大會審議并投票表決,通過了《關于收購蕪湖港口有限責任公司部分股權的議案》。 同意公司與蕪湖市飛尚實業有限公司共同收購蕪湖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持有的蕪湖港口有限責任公司全部股權,收購價格以蕪湖港口有限責任公司經評估的凈資產值為基礎協商確定,其中公司收購蕪湖港口有限責任公司40%的股權,股權轉讓價款為14767.34萬元。 同意1582369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公司控股股東蕪湖恒鑫銅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49176305股回避了表決。 本次股東大會經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喻榮虎律師現場見證,公司200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規定;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華證會計師事務所關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4、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關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蕪湖港口有限責任公司40%股權關聯交易事宜的法律意見書; 5、蕪湖港口有限責任公司資產評估報告; 6、專項審計報告; 7、蕪湖港口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O O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海證券報 |